首页 >> 信访广角 >> 督查事项
督查事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奇台县杨某信访事项的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5-09-23 来源: 国家信访局

【字体:    【打印本稿】 【关闭】

2015年8月23日—24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组成联合督查组,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奇台县古城乡杨某信访反映的问题,通过查看现场、约见信访人、查阅资料、与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座谈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 基本情况

信访人杨某,男,汉族,52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奇台县古城乡八家户一村村民。

2004年5月以来,杨某多次到国家信访局及有关部门信访,反映奇台县2002年征收八家户一村“上千亩征地补偿不到位”及“征地补偿费分配不公”问题。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2002年,奇台县政府根据自治区新国土资办发[2002]142号和[2002]505号文件,征收八家户一村土地447.16亩,分四个批次拨付了征地补偿款552.59万元。关于征地补偿费的分配,经村“两委”讨论研究,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村民会议表决后形成了征地补偿费分配方案,99%以上村民签名同意,并经县、乡党委、政府同意。信访人杨某符合分配方案中“1991年没有分给承包土地和分到土地自动放弃、撂荒、上缴村上者,给予一次性照顾分给每人2000元”的标准。杨某在补偿分配方案征求意见时签字表示认同,并领取了2000元征地补偿费。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情况

督查组针对该信访事项的后续化解工作提出了督查建议。奇台县委、政府研究形成了整改措施。一是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杨某信访事项的化解工作。奇台县成立由县长为组长,古城乡、县民政局、农业局等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化解领导小组,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做好对信访人的思想疏导、生活帮助等。二是主动作为,积极化解群众信访矛盾。进一步压实古城乡党委、政府解决信访问题的主体责任,调查核实上访人诉求,按照相关程序向信访人做好答复。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积极做好政策解释说明,争取获得信访人理解和支持。三是夯实基础,提高村干部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村干部的培训工作,推进基层干部在法律的框架内处理村务;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切实改变村干部工作中方法简单、服务态度生硬等行为,使广大群众信任、服从村级组织管理。四是强化监督,保障村务管理法规制度的落实。督促乡、村两级在处理村组事务中,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五是认真整改,用“严”的要求规范基层基础工作。开展信访业务人员专项培训,规范信访事项的办理程序,提升信访干部基础业务素质。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0/09/15 18:3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