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1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环保部组成督查组,就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张某等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约见信访人及有关当事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张某,男,汉族,农民,住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多巴镇新墩村。
2015年5月,张某通过网上信访向国家信访局反映,称2013年10月冬灌树苗、2014年5月灌溉党参,因河水被污染造成其种植的两亩党参受损,同村其他村民约160余亩地农作物受到损害,要求解决污染问题并补偿经济损失。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信访人反映基本属实。
2014年6月3日以来,群众向湟中县信访局、环保局反映,因河水被污染造成所种植农作物受损农作物及苗木因浇灌教场河水后出现大面积枯萎、死亡等问题。湟中县协调甘河工业园区管委会及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信访人反映的情况进行了初步调查。新墩村灌溉用水取自教场河引水渠,2014年6月确定受损农作物总面积123.6亩,其中小麦1.7亩,油菜8.6亩,蔬菜8.3亩,苗木103亩,中药材2亩,共涉及农户66户。农作物中有12.9亩为重度受损,有5.2亩为中度受损,有2.5亩为轻度受损;苗木中有30.7亩为重度受损,有46.1亩为中度受损,26.2亩为轻度受损。由于事发时间与群众反映时间间隔长,错失了对污染事件的各项调查、取证和监测的时机,难以判定排放污染源的企业或污染物。当地环保等相关部门对西区已投产的企业进行摸排,未发现企业在该事件发生期间有超标排放现象。
督查组调阅甘河工业园区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台帐记录,其环保设施运行记录较规范,记录显示从2014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该公司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现场勘察发现,该公司封堵了雨水收集池外排管线,拆除封堵后厂区雨水、有机废水、无机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青海际华江源实业有限公司、青海鑫恒铝业有限公司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口进行了封堵。紫金矿业集团青海有限公司雨水排口已封堵。
三、当地对督查建议的工作情况
针对督查组的意见,湟中县进行了认真研究,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5个专项工作组,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一对一”限期整改,确保10月底前彻底解决信访问题。一是组成矛盾化解组,化解矛盾纠纷,消除群众疑虑,防止发生群体性信访事件。二是组成污染源调查组,界定农田污染范围,查明污染源,明确排污责任单位,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定期排查辖区内各企业环保措施落实情况,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三是组成帮扶救济组,完成受损农田登记、统计、评估工作,制定《救济方案》。9月底前由县民政局负责统一发放救济金,确保按标准足额发放到户。四是组成环境信息公开组,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资,强力推进治沙、治水、治气、治污工作。五是组成督查落实组,利用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方式,督查各专项工作组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按时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