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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李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5-09-23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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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26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组成督查组,就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德县李某反映的其子因受到学校体罚,患精神方面疾病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约见信访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李某,男,住青海省贵德县河阴镇郭拉村。2015年3月27日、4月2日,李某通过走访反映,1999年其子在海南州贵德中学上学期间因未完成作业,被班主任老师批评后离校,导致患“分裂样精神障碍症”,要求救助。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信访人反映基本属实。

督查组约见了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李某,就其子患病情况、法院受理情况和当地责任部门处理情况进行了解。

1999年11月23日,信访人之子在海南州贵德中学上学期间因未完成作业,被班主任兼任课老师批评教育后离校,于2000年确诊患有“分裂样精神障碍症”,至今病情未见好转。李某为此多次到贵德中学进行交涉。2001年4月30日,李某与贵德中学及该老师签订《声明》,校方对其子救助1000元,并承诺不再有其他要求。信访人于2005、2006年因孩子治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为由,先后向州中院和省高院提出诉讼请求,由于超出诉讼时效,法院裁定驳回了诉讼请求。2010年,经贵德县教育局、县信访局调解,学校以救助的形式支付6000元。目前,先前给付的救济无法满足后期治疗费用,近年来信访人为给其子治病变卖家产,家庭陷入困境。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在解决信访事项时错过处理化解矛盾最佳时机、沟通不畅等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海南藏族自治州政府、贵德县委、县政府研究形成了整改措施:一是责任部门要结合“三严三实”教育,不断改进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妥善处理该信访事项。二是强化州、县领导包案责任,加大人文关怀力度,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同时,认真做好信访人教育引导,依法逐级反映诉求。三是多措并举、建立健全该信访事项帮扶、救助、稳控长效工作机制,落实救助基金10万元,并作好医疗保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报销李某之子在内地正规医院的住院治疗费用;由县民政局和人寿保险公司负责审核报销在内地正规医院住院的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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