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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王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5-09-23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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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21至22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等组成督查组,就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王某反映的土地征收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约见信访人、查看现场等形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王某,男,住河南省商丘市夏邑县刘店集乡王阁村。2013年,王某多次进京走访,反映 2011年当地政府以修建廉租房为由,在没有出示征地批复,未与村民达成安置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强行占用该村300余亩土地;该地被圈占后,至今未开工建设等问题。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2011年10月,夏邑县政府为解决城市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决定在县城北环路以南夏杨路以东建设保障性住房小区,并按程序履行了报批手续。2013年1月河南省政府发文批复同意征用王阁村集体耕地19.2325公倾,林地0.0027公倾,其它农用地0.9280公倾,作为该县2012年度第三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用地。在征地工作中,对相关征地文件进行了张榜公示,并召开了群众大会。本次土地征收共涉及王阁村群众102户,97户已领取了征地补偿款。补偿标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豫政﹝2013﹞11号)规定实施,按区片综合地价每亩42500元进行补偿。同时,拟征土地按每亩7800元上缴至县财政,作为失地农民的社保金。为保障群众征地后生产生活水平不降低,县政府还为60岁以上符合低保条件的34人办理了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王某被征用土地2.53亩,于2013年4月领取了征地补偿款107525元。

后因该地块位置较偏,不方便群众的生活,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将建设地点调整到县城南区。为此,县政府已将该宗土地纳入土地储备,至今仍由村民耕种。

三、当地对督查建议的工作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在群众工作、信访事项办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夏邑县委、县政府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成立由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任成员的整改领导小组,做好征地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尽快依法依规将该宗土地进行挂牌出让。二是加强与该村群众沟通,做好群众特别是信访人的思想教育疏导工作。三是加大信访部门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信访事项办理质量,杜绝审查把关不严、录入不及时、不规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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