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3日至25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等组成督查组,就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阳和街道办事处吴某等人反映的土地征收等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约见信访人、查看现场等形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吴某,男,住河南省新乡市原阳县阳和街道办事处白庙村。2011年2月以来,吴某等人多次进京走访,反映2003年以来该县以新城区开发为由,在无征地手续情况下,强行征用该村178余亩耕地,未给予足额补偿;该村原党支部书记吴某福(在逃)利用职权倒卖土地、侵占集体资产,以及县公安刑警大队大队长吴某立(吴某福之子)渎职;2011年1月,县公安局在未获得土地批复情况下,强占该村70亩耕地等问题。
二、核查情况
(一)信访人反映2003年以来该县以新城区建设为由征用该村178余亩耕地、补偿不到位问题基本属实。白庙村位于原阳县城市规划区内,2003年至2012年,为推进新城区建设,该村700余亩土地被征用,其中,在黄河大道、农行大道等道路建设中,因自身财力不足,原阳县为争取省“公路建设年”活动资金支持,向上级做出了“无偿提供用地、无偿清理附属物、无偿备土,免收建筑营业税”的承诺,占用该村土地193.118亩,只发放了青苗款300元/亩,未对土地进行补偿。后经白庙村两委研究,采取将全村总征地款平均分配给所有被征地户(含未予补偿的道路被征地户)方式进行补偿,再对被征地户剩余土地重新调配,并分三批发放600元/亩、700元/亩、800元/亩的补偿款。部分小组因土地未能调整到位,被征地户的土地补偿款也未按补偿标准落实到位,据2012年县驻白庙村联合调查组统计,尚欠群众土地补偿款400余万元,县财政已先后借给该村331.7万元用于偿还欠发补偿款。
2007年,河南省国土厅对原阳县政府未经批准非法占地944.58亩建设新区问题进行了集中查处,新乡市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时任原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县城南工业区主任)、原阳县县长、原阳县副县长等人党政纪处分。
(二)信访人反映白庙村原党支部书记吴某福(在逃)1990年任职后利用职权倒卖土地、侵占集体资产及县公安刑警大队大队长吴某立(吴某福之子)渎职等问题与事实有出入。2003年以来,随着新城建设步伐加快,该村涉及的征地补偿款和附属物赔偿金等数额较大,村干部之间、村组之间、村干部与群众之间在资金使用分配、项目物料供应、零碎工程等方面矛盾加深,甚至出现聚众斗殴、毁坏财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原村党支部书记吴某福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2011年2月被延津县公安局立案,后于2011年11月外逃,现正在网上追逃。自吴某福外逃后,白庙村各项工作陷入混乱,2011年以来,原阳县委先后两次派出工作组进村工作,直到2014年12月,才选举产生了村党支部,解决了该村多年组织不健全的问题。
2013年6月,河南省公安厅纪委对原阳县公安局原刑警大队大队长吴某立涉嫌渎职等问题进行了调查,针对其在组织侦办有关案件过程中存在的错误,责成新乡市公安局协调原阳县委、县政府将其调离公安机关,并给予党政纪处分。2013年7月,原阳县委将吴某立调离了公安队伍。
(三)信访人反映该县公安局在未获批准情况下强占该村70亩耕地问题基本属实。原阳县公安局新建业务用房项目选址在白庙村,占地50亩。作为中央投资项目,时间要求较紧,逾期不建设资金将被收回,2010年1月,原阳县发改委即发文批准了项目立项,2010年9月起,原阳县组织人员对该村土地进行了征用,按照2009年综合区片价每亩补偿36500元,青苗每亩补偿300元,至2011年1月,除吴某等13户未领取补偿款外,其余补偿款已发放到位。2011年2月,该项目开始清理地表,对部分未签协议群众的附着物进行了清除。2012年4月,河南省政府下发《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原阳县2011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豫政土〔2012〕234号),对该项目用地进行了批复。由于当时白庙村村级组织瘫痪,村民代表会议不能正常召开,到2015年4月,原阳县政府才对县公安局项目用地进行了供应。目前,该项目已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证。对于未领取补偿款的吴某等13户村民,2013年12月,原葛埠口乡财政所将补偿款打入他们的粮食直补卡中并告知了情况。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在征地程序、补偿款发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原阳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明确市、县、乡三级包案领导,新乡市、原阳县主要负责同志包案,成立化解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推进组和群众工作组。二是派出工作组抓紧时间进驻白庙村开展工作,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逐一形成台账,并明确时间节点,按要求整改到位。同时,及时向群众反馈调查处理情况,公开调查办理结果。三是针对2003年以来拖欠的土地补偿款,在查清该村集体账目、补偿款缺口的基础上,由县财政局和国土局牵头,按照征地补偿标准尽快足额发放到位。对占用白庙村的违法违规用地等遗留问题,争取省、市有关部门支持,抓紧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四是健全村两委班子,力争在2015年底选出该村村委和监委会班子,同时落实村级管理四项制度,加强民主决策、信息公开和过程监督,维护村情稳定。五是针对目前吴某福在逃问题,由新乡市公安局专案处理,抽调专人组成抓捕组,力争尽早将其抓捕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