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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天津市北辰区耿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5-09-23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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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23日,国家信访局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组成督查组,就天津市北辰区耿某反映其住房被强拆等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约见信访人及有关当事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耿某,女,汉族,无业,户籍地河北省邢台市,原居住地为天津市北辰区宜兴埠镇南菜园西大街,现居住在其夫户籍所在地天津市河北区。

2015年1月31日,耿某通过网上投诉向国家信访局反映,2014年12月12日,天津市北辰区宜兴埠镇政府在没有任何文件的情况下,将其居住在宜兴埠镇南菜园西大街的房屋铲平并掩埋财产等问题。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耿某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信访人原居住在北辰区宜兴埠镇南菜园西大街的房屋属于早年形成的无证违建房,建筑面积约40平方米。该地上空架有高压线,共搭建有77处无证违建房。因该地块位于天津市政府重点工程城中村改造与地铁五号线张兴庄站施工交叉点,2014年5月开始动迁宣传。本着尊重历史、利于动迁的原则,镇政府研究决定对无证房住户给予每平方米4000元经济补偿。截止2014年10月,除耿某一家等4户外,其他73户居民均接受补偿并搬离。由于该违章建筑位于城中村改造规划道路范围内,为满足宜兴埠镇1000多套还迁房配套道路施工要求,2014年11月4日,镇政府张贴《关于拆除宜兴埠镇城中村改造范围内无证建筑物、构筑物的通告》,并送达耿某本人。2014年12月12日,鎮政府综合执法队对4处无证房依法实施拆除,将人、财、物安置到位于外环线工业园区的青年城公寓房内,并保留住户货币补偿的权利。其中,给予耿某建筑面积48平方米还迁安置房一套(已装修),耿某已领取了青年城公寓安置房的钥匙,但其始终不配合办理还迁手续,并拒绝入住。截止目前,77户无证房住户已有75户认可了补偿政策并得到安置。2015年4月7日北辰区宜兴埠镇出具答复意见称,针对耿某无业、两个孩子尚小的实际状况,一街村委员会研究决定,减免其安置青年城公寓需补缴的面积差价39150元,并将其拆除的无证房屋补偿标准提高到每平方米5000元。耿某本人签收了答复意见书,但对处理意见表示不同意。坚持要求还迁有证两居室楼房一套或70—80万元货币补偿,因不符合拆违政策,目前双方无法达成协议。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在初信初访办理、执法拆违等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北辰区委、区政府表示,将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督促宜兴埠镇政府倒排工期,制定可行方案,就安置问题继续与信访人沟通协商,争取早日达成共识,力促案结事了;进一步完善重点工程的信访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力度,制定调处预案,将事后解决变成事前预防;对群众信访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行为,绝不姑息迁就,坚决给予依法处置;严格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负责制,加强跟踪了解,压实责任,把问题化解在第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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