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8月25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组成督查组,就北京市朝阳区严某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面见信访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严某,女,1961年出生,户籍地为北京市东城区。
2014年7月,严某到国家信访局反映,在拆迁安置过程中,开发商口头承诺安置其三居室房一套,但未达成协议,后房屋被强拆,要求赔偿损失,提供安置住房。
2014年7月,朝阳区东风乡政府向严某出具《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单》,告知其可与腾退方协商或通过诉讼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严某是北京鑫开元电子显示仪器有限责任公司(原北京电子显示仪器厂)退休职工,其原居住的职工宿舍为北京电子显示仪器厂租用东风乡豆各庄村土地所建农租房。2003年12月,租赁合同到期,双方未再续签,但电子显示仪器厂仍继续无偿使用该处房屋。2013年7月,东风乡绿隔项目腾退工作启动,电子显示仪器厂职工宿舍所在位置为农民回迁房用地。为解决电子仪器厂等单位职工宿舍的腾退问题,按照北京市政府对农租房腾退安置资金由企业、政府和个人共同承担的规定,腾退办制定了《东风乡绿化隔离地区企、事业单位租用农村土地建宿舍腾退补偿安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在腾退过程中,电子仪器厂采取单位弃产方式进行腾退,由腾退办按照《办法》与职工个人签订补偿协议,完成对职工的补偿和安置房对接。由于严某提出的要求高于《办法》规定的安置标准,双方一直未能达成协议。2014年5 月,豆各庄村委会对其房屋实施拆除。后经腾退办多次沟通,2015年4月,严某与腾退办签订了《腾退安置补偿协议》,并按规定补交购房差价款,补偿安置工作至此完成。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在腾退安置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朝阳区政府研究形成了整改措施:一是成立腾退政策咨询小组,加强政策解释宣传。二是严格落实腾退补偿安置政策和工作程序。三是加强法规培训工作,提高依法办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