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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北京市朝阳区王某等人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5-09-23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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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21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组成督查组,就北京市朝阳区王某等人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约见信访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王某,女,1950年出生,原朝阳区孙河乡康营村村民。

2012年12月,王某等人到国家信访局反映,2009年孙河乡在拆迁腾退工作中存在补偿不合理、标准不统一、骗取拆迁补偿款、征地补偿不到位等问题,要求调查,并提高其补偿标准。

2013年4月,孙河乡政府、北京市国土资源局朝阳分局分别就腾退政策、拆迁补偿标准等问题向信访人做出答复,信访人对答复意见不满意,仍重复来信来访。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腾退补偿不合理、标准不统一的问题。2009年7月,孙河乡土地储备项目一期腾退工作启动,共涉及住宅拆迁1467户、5808人,非住宅拆迁260家。目前,孙河乡土地储备项目一期腾退及回迁房建设工作已完成,原村民已回迁入住。依照《孙河乡城市化建设房屋腾退补偿安置办法》,2009年8月,李某(王某之夫)作为产权人与孙河乡政府签订了《住宅房屋腾退货币补偿协议》,领取了补偿款;2009年10月,王某、李某及其两个儿子分别与孙河农工商联合公司签订了《腾退居民定向安置购房协议书》,购买了安置住房。对王某提供的1980年由原生产大队批给其的宅基地(面积334平方米)证明,乡政府依据宅基地认定的有关政策未予认可。

(二)关于部分被腾退人骗取补偿款的问题。北京市纪委、朝阳区纪委、朝阳公安分局等单位对孙河乡土储腾退过程中存在的违纪违法问题前期已经进行了严厉查处。康营村原村委会委员梁某利用租赁的集体土地,采取伪造手段骗取停产停业补助,2012年8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原康营村村委会主任张某和评估公司经理马某作为梁某同案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五年;原孙河派出所民警窦某、张某、倪某因滥用职权,已全部被移交司法机关调查处理。其他多名涉案人员也受到法律惩处。

(三)关于征地补偿不到位的问题。孙河乡土地储备项目于2011年7月取得征地批复,由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朝阳分中心按相关规程委托孙河乡政府具体实施。北京市土地整理储备中心朝阳分中心已将征地补偿费统一支付给孙河乡政府,青苗等地上附着物补偿已发放给被征地村民。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在土地储备项目的腾退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朝阳区政府研究形成了整改措施:一是2015年8月至2016年3月,对群众反映的腾退政策依据、补偿标准、宅基地面积认定,以及涉及其他村民在腾退过程中骗取补偿,村集体资产不公开等问题进一步调查核实。二是2016年4月至2016年7月,乡政府会同区相关职能部门,对调查核实的结果明确处理意见,形成全面、准确的答复口径。三是2016年9月前,将查清的事实与信访群众面对面沟通,采取弄清一个答复一个的形式,正面回应群众关心的问题,做好政策解释和疏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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