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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联合村唐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5-12-09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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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1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等组成督查组,就陕西省安康市高新区唐某反映的征地补偿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约见信访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唐某,男,住安康市高新区联合村。2015年6月,唐某网上投诉,反映高新区政府对该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过低,土地被征收后生活无保障,毁坏地上青苗,赔偿不到位。

二、核查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一)关于征地补偿标准过低问题。安康市高新区土地统征储备中心在对联合村征地过程中,按照《安康中心城市建设征地拆迁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执行,不存在补偿标准过低问题。

(二)关于土地被征收后生活无保障问题。高新区为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后续生活问题,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对失地农民开展了技能培训,积极解决其就业问题。高新区公园、环卫、绿化及部分企业用工主要以失地农民为主。

(三)关于青苗赔偿不到位问题。高新区土地统征储备中心在联合村征地过程中,涉及到信访人的承包地共2.486亩,2008年土地流转,租赁给“建民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大棚种植。2013年,因项目建设用地需要,高新区土地统征储备中心与建民农业生态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终止了双方土地流转合同,但仍按原租赁协议继续兑付租金,直至土地完成征收。目前信访人已领取租金,不存在赔偿不到位问题。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安康市高新区表示,将研究确定安排有关部门和基层干部深入做好信访人的沟通、联系和政策解释工作,争取信访人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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