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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郑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5-12-09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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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8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等组成督查组,就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郑某网上投诉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约见信访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郑某,男,户籍地为武汉市江汉区常利里。2015年3月至10月,郑某网上投诉反映,在未收到拆迁通知的情况下,其房屋被强行拆除,至今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国家信访信息系统中无办理情况和答复意见。

二、核查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郑某位于常利里的房屋所占土地,原为贺家墩村村民刘某的宅基地,刘某于1994年私下以9000元的价格卖给了信访人的父亲,占地面积97平方米。郑某在未办理建房手续的情况下,于2002年底开建,2003年建成,房屋占地面积115平方米,建筑面积460平方米,村委会未对宅基地买卖行为进行纠正,该房屋无房产证。2004年,武汉市江汉区启动“城中村”改造工作,信访人的房屋位于拆迁改造范围之内。2006年贺家墩村委会对村内房屋摸底登记时,将该房屋登记为宅基地原所属人刘某。2014年3月,刘某与拆迁代办单位武汉宏兴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房屋征收补偿协议,2014年3月28日,武汉宏兴房屋征收服务有限公司未经深入核实,将信访人房屋强行拆除。信访人就此问题投诉后,村委会将拆迁补偿款冻结在控管账户上,拆迁补偿一直未落实。针对该信访问题,江汉区成立了包案化解专班,积极与信访人郑某协商解决。11月7日信访人与拆迁代办公司签订了补偿协议,并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在土地征收拆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江汉区委、区政府表示,将严格执行“城中村”改造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房屋拆迁行为,实行一案一策,逐案依法依规化解贺家墩村“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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