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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吴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5-12-09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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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9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等组成督查组,就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京山经济开发区吴某等人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约见信访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吴某,湖北省京山县京山经济开发区八里途村村民,2015年1月28日,吴某等3人网上投诉,反映村集体贱卖土地,开发商圈用的土地大量荒芜,失地村民未购买社会养老保险,村级账目多年不公开,申请复查复核没有回音等问题。

二、核查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反映村集体贱卖土地问题。2002年8月至2015年6月,京山县政府征用信访人所在村集体土地4863亩,土地出让均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确定的标准进行补偿,不存在贱卖土地的情况。关于反映开发商圈用的土地大量荒芜的问题,京山工业园区企业入园率相对较高,但也有个别企业因经营不佳低效利用土地的问题。2012年以来,京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两次组织开展土地清理工作,其中信访人所在村低效利用的100亩土地,已及时收回并重新利用。关于反映失地村民未购买社会养老保险的问题,京山县村民养老保险由村集体出资50%、个人40%、县政府补贴10%的比例分担缴纳。截至目前,信访人所在村98%的村民已参保,由于村集体积累有限,存在村民垫付了应由村集体缴纳的部分养老保险的事实。

(二)关于反映村级账目多年不公开的问题。信访人所在村提取集体土地征用补偿款均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有关支出情况已分年度在全村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上进行了公示。关于申请复查复核没有回音的问题,因信访人未按照有关规定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提出申请,致使当地不知晓其复查复核的请求。

三、地方落实督查建议的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京山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包案领导,在核清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向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研究筹措资金668万元,于2015年12月底前解决群众垫资养老保险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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