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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舒某等47人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5-12-09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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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0日, 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等组成督查组,就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舒某等47人信访事项,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约见信访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 基本情况

2015年2月,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舒某、孙某、鲁某等47人联名写信反映,2012年他们的土地流转给湖北佳鼎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鼎公司”)种植蓝莓,由他们承包管理培育。因荆门市政府修建水上公园,占用与佳鼎公司相同法人代表的荆门市景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山公司”)两宗商业用地未足额补偿,致使佳鼎公司无力支付土地流转费等费用,要求解决。

二、核查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实。督查组未找到舒某在当地的户籍记录,走访了孙某、鲁某,此二人均为佳鼎公司土地流转户。

2012年7月,佳鼎公司规划在掇刀区投资建设蓝莓产业园,先后与当地715户农户签定土地流转合同,租用土地建设蓝莓基地,由于盲目扩大规模导致经营困难,2015年2月信访事项发生时,确存在拖欠农户土地流转费的问题,后佳鼎公司已借款兑付了2014年及2015年上半年的上述费用。景山公司和佳鼎公司法人代表同为文某。2005年6月,景山公司取得掇刀区国土部门出让的面积为5194.59平方米和10652.54平方米的两宗土地使用权。2013年11月,荆门市政府根据城市总体规划,明确该两宗土地的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决定收回使用权并给予适当补偿,多次协商补偿工作均因景山公司不积极配合,造成工作无明显进展。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荆门市、掇刀区政府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包案领导,落实职责分工,积极帮扶佳鼎公司走出经营困境,为按期兑付土地流转费等提供保障;推进景山公司两宗用地的补偿协商工作,若协商无果,则积极引导京山公司通过法定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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