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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李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5-12-09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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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1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等组成督查组,就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东岳路街道李某等人来访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约见信访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李某,男,住湖北省黄石市大冶市东岳路街道。2014年,李某通过走访向国家信访局反映,其土地在没有任何合法征地批文的情况下被强行征用,征地补偿标准低,以及信访人所属的服装厂和铸造厂被东岳街道办事处作为违章建筑拆除等问题。

二、核查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2015年4月,湖北省政府批准了涉及信访人0.76亩土地在内的还建楼用地249亩,该地块履行了“两公告一登记”等征地程序,并征得了三分之二以上被征地农民同意。按规定,李某0.76亩土地应获得补偿款2.218万元,地面共有果树1800棵,均系未挂果的幼苗,按标准应按10元/棵进行补偿,共计补偿果树幼苗18000元,但李某坚持要求按照20元/棵的标准给予补偿。

2012年,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办征收了李某所属的836平方米的房屋,并签订了拆迁协议书。协议约定,还建房需在两年时间内交付,但截至目前仍未交付。2012年,大冶市东岳路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人经营的志刚服装厂、钢声铸造厂进行拆迁,补偿信访人54万元搬迁费。两厂拆迁后,李某又重新在自家的两处承包地上建设服装厂和铸造厂,但均未办理用地、工商、税务手续。2014年东岳街道办事处将李某正在搭建的服装厂拆除,2015年为推进武九铁路南延建设工程,东岳街道办事处对钢声铸造厂又进行了部分拆除。对此信访人要求政府赔偿,并将两台工程车停放在武九铁路工地现场阻碍工程施工。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在信访程序、还建楼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大冶市委、市政府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将加快还建楼建设进度,确保2016年10月前交付;成立工作专班,耐心做好信访人的思想疏导和稳控工作;在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武九铁路工程施工。同时,将认真做好信访事项的登记、受理、办理、送达、录入等环节工作,确保信访工作规范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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