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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朱某等人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5-12-09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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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1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等组成督查组,就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朱某等5人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约见信访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朱某,男,住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岭下镇岭三村。2015年7月以来,朱某等人多次信访反映,金东区岭下镇工业功能区自2001年至2011年先后征用了该村800多亩地,至今未给予安置补偿,要求公开征地批文,给予合理补偿,将未用土地复耕,为失地农民提供生活保障。

二、核查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公开征地批文、给予合理补偿问题。金东区岭下镇岭下工业功能区于2002年经区政府批准设立,其中涉及信访人反映的土地征收68.4公顷,支付该村土地补偿费2825.0215万元,其中有部分款为待征地的预付款。

(二)关于未用地复耕问题。从实地看,目前已征而未用的地块仍有人耕种,金温铁路临时用地没有永久性建筑,但临时用地时限已到,因工程需要需补办延用手续。

(三)关于失地农民生活保障问题。当地已按照《金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金政发〔2003〕45号)相关规定,为被征地农民办理了基本生活保障;根据个人申请,按照《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金华市区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补充意见》(金政办发〔2013〕11号)等文件规定,转办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自2004年起,符合条件的相关被征地人员已领取生活补助费和养老金。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金东区政府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明确副区长包案,成立三个专项工作组,针对信访反映的问题做好解释和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于11月底前全面核实岭下镇历年土地征用和报批情况,重新核实每个批次的报批面积、报批区片价,并向村民公开。三是加强与村集体和相关村民的沟通对接,12月底前明确村级留地地块,用于安排失地农民耕种;针对失地村民生产生活困难,整合人社、民政政策资源,多渠道进行帮扶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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