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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吴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5-12-09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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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7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等组成督查组,就吴某等人来访反映土地承包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约见信访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吴某,男,户籍地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昇光村。吴某于2014年11月以来多次信访反映,昇光村东福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张某借开发宗教旅游资源为名,于2003年用非法合同承包山林,低价收购良田,私自搭建工场,强占当地农户山林等问题。

二、核查情况

信访人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一)关于多占土地问题。2003年1月,杭州东福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取得土地租赁及出让合同。合同约定租赁地块为塘坞村山林及山地800.15亩,租期50年。涉及租赁的沙滩头土地共66.5亩,因其中38.5亩为转租土地,2010年由昇光村经济联合社与东福源公司签订了《补充协议》。其中4亩土地于2013年经批准农转用,由昇光村经合社转让给东福源公司使用。

(二)关于违法占地建设和破坏山林问题。经杭州市国土局萧山分局、萧山区林业局调查认定,东福源公司在2010年对里庵坞庙拆建时,在扩建中违法占地4亩、擅自改变林地1.548亩、少批多建面积1.13亩。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目前已经分别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萧山区委、区政府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成立工作小组,由区领导包案,妥善解决信访问题。二是进一步自查梳理,做好迎接省、市相关部门复查审核和调查处理各项工作。三是及时办理完善手续,加强日常监管。四是针对林地现状,积极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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