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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何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5-12-09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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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8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等组成督查组,就何某走访反映的违规强征土地、未对失地村民就业安置等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约见信访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何某,男,住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大市聚镇何梁浦村。何某走访反映,2011年3月新昌工业园以项目建设为由征用该村土地500亩,土地补偿费为每亩30000-40000元,附属物(茶叶)每亩补偿11000元,2012年2月补偿费拨给了村委会,但未发放给村民。要求落实补偿款分配方案、解决有户无田村民的温饱问题。

二、核查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土地补偿标准和征收程序符合规定。2009年新昌县决定建设工业园,规划征地3500亩,涉及13个自然村,1个茶场。其中涉及何梁浦村976.8亩、329户、931人,征地补偿按照县政府[2009]28号令《新昌县征收集体土地办法》规定标准执行,青苗补偿费按照2010年发布的《关于调整征地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标准》执行,土地征收经过村民代表决议同意,信访人所在村的村民全部符合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参保范围,同时镇政府对参保人员再行补助每人1000元。此外按照征地面积 8%返还村留用地。

(二)信访人相关补偿款已经发放。目前全村329户已有313户领取了补偿款。涉及信访人一家三口的补偿款已发放到其父账户上,因其家庭意见不统一,家庭成员之间的分配未到位。

(三)信访人的青苗存在漏登。信访人反映的茶山未登不属实,而其青苗的确存在漏登情况,但信访人存在用枯死树桩抢种问题。

督查组耐心细致地做信访人的思想工作,当地政府承诺依法按政策补偿果树损失、帮助解决其家庭困难问题,信访人同意化解方案并签订了息访协议。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新昌县政府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做好青苗核对相关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按政策进行落实补偿,同时落实帮扶措施,帮助解决家庭困难问题。二是做好其余尚未领取补偿款的16户村民工作,尽快发放土地补偿款,引导村民办理养老保险。三是改善村级配套设施环境,利用返还土地指标,积极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让村民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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