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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河北省保定市雄县赵某等人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5-12-09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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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0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等组成督查组,就河北省保定市雄县赵某来信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约见信访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赵某,男,住河北省保定市雄县雄州镇古庄头村。2014年12月5日和2015年3月4日,赵某等200余人两次联名来信,反映1992年开发白洋淀温泉城强占该村耕地3200亩,征地补偿款被当地政府截留,要求查处并追还补偿款。

二、核查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属实。

(一)关于征地补偿款被当地政府截留问题。根据雄县纪委调查了解,1992年,经批准,白洋淀温泉城项目工程启动,征用该村土地3200亩。部分补偿款项320万元拨到原十里铺乡政府后,其中1498160元用于乡政府房屋新建和日常开支。1996年2月,在撤乡并镇前,十里铺乡政府将该村1993年至1996年所欠三提五统款、计生罚款、税款、农田铺设管道款等829616.47元和购买位于该村的乡政府招待所753375.14元,合计1582991.61元进行了抵扣,剩余款项补偿到了村。

(二)关于征地补偿款未到位问题。1994年5月25日,为处理地价的剩余补偿部分(即每亩4000元),开发单位三谊公司的会议纪要中明确:对三谊公司以14307.7亩土地使用权折人民币6000万元认购的600万股(每股折价10元)进行划分。雄县、安新县、容城县按各县征地多少划分股份,其中雄县以所征7184.7亩土地使用权折人民币为投入,持有3012937股。按照当时股权分配方案,县乡合占股份40%,村占60%,古庄头村以3200亩持有768000股。之后,由于温泉城开发建设进展迟缓,以及行政区划调整等原因,被征地群众既没有得到入股分红收益,也没有得到其他形式的补偿。根据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去年以来,雄县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主要领导为总指挥,8名县级干部带队,160余名干部为成员的驻古庄头村工作队,于2014年10月开始进村入户,对补偿问题进行调查论证,参照其他17村的补偿标准,形成了按照当年在籍人口每人10000元和现在在籍人口每人8000元的补偿方案。全村共有1624户,其中1600户已签字领取了补偿款,占98.52%;其余未签字领取补偿款的24户中包括赵某在内,共14户由于外嫁女、孩子上学等个性化问题而未领取补偿款,另10户因不同意补偿标准未签字领取。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存在的处理遗留问题担当不够、挪用截留村民征地补偿款、相关补偿标准和政策宣传解释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雄县政府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深入到尚未签订补偿协议的村民家中去,听取群众意见,把相关政策公开透明,赢得大多数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促进问题彻底解决。二是将该村列为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村,大力实施农村校舍改造,推进村道路硬化、村容村貌改造等工作,按照新农村电气化建设标准,实施电力低压改造;加强农田灌溉管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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