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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霍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5-12-09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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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8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等组成督查组,就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霍某等人网上投诉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约见信访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霍某,男,住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贾庄镇西岗头村。2015年6月7日和7月14日,霍某等人网上投诉,反映石家庄市钢厂(以下简称“石钢”)搬迁项目征占西岗头村土地时,有关部门在未经村民同意、未对征地方案及补偿方案进行公告的情况下,强行实施征占,征占补偿标准过低等问题。

二、核查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一)关于未经村民同意、未对征地及补偿方案公告的情况下强行征占的问题。石钢项目是经国务院同意、国家发改委批复《河北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方案》、河北省省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落户井陉矿区的省重点项目。2015年4月21日,河北省发改委正式备案石钢项目(冀发改产业备字〔2015〕23号),项目建设地址为井陉矿区,占地面积2561.11亩。其中,涉及西岗头村土地1100亩、村民370户(耕地800亩,其他用地300亩)。为推进项目建设,井陉矿区在没有征地批文的情况下(相关征地手续正在组卷报批),2014年11月2日,组织召开西岗头村村民代表大会,均表示同意石钢落户。有关部门随派工作组入村,与60%的村民签订征地补偿协议,霍某本人被征占土地1.6亩,已于2015年5月15日签订了协议。后来由于村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致使霍某和部分村民对征占土地有意见。

(二)关于征地补偿标准过低的问题。征地工作开始前,当地按照2011年发布的河北省征地区片价标准制定补偿标准,每亩地给予补偿32600元。信访人及部分村民对按照2011年标准补偿有较大意见。2015年6月1日,河北省修订了征地区片价,将原有的征地区片价提高至每亩43800元。当地有关部门及时调整了补偿标准,按照2015年标准给予补偿,信访人1.6亩土地获得补偿款56000元(征地补偿款80%归个人所有,20%归集体所有)。信访人已签订息诉息访承诺书,经督查组询问信访人及其他2名联名信访人郭某、史某,他们对现有征地补偿方案无异议。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情况

督查组针对石钢搬迁项目推进中程序不规范、村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信访事项办理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石家庄市、井陉矿区政府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尽快落实完善项目审批和土地征收手续,依法依规推进石钢项目建设。二是强化村两委班子建设,改进干群关系,同时加强村集体收益资金的监管和指导,使资金充分发挥作用,为村民造福。三是项目建设期间主要使用当地劳动力,项目建成后,优先安排失地农民进厂就业。四是提足用好社保资金,依法依规保障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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