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江西高院法官(左)正在聆听信访群众的诉求。资料图片
健全诉访分离机制 涉法涉诉信访下降
抚州市崇仁县的吴某是涉法涉诉信访新机制试点的受益者之一。吴某的妻子和儿子在一次交通事故中丧生,交警部门进行了调解,由肇事司机赔偿82万元。但实际只赔付了21万元。吴某于是到省、市信访部门哭闹,想通过信访来解决。后通过教育引导,吴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崇仁县法院、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做了大量调解工作,最终车辆挂靠公司、保险公司支付了赔偿款。考虑到吴某生活困难,法院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了肇事司机无能力履行其赔偿义务的情况,崇仁县党委协调法院、交警部门、镇政府对吴某予以帮扶救助。吴某感动地说:“虽然我失去了亲人,但法律给了我温暖。”
在江西,还有很多像吴某这样抱有信访不信法观念的当事人,正在逐渐回归法治轨道解决问题。
改革之初,江西政法系统就“为什么要改、改什么、怎么改”,组织调研、讨论。各方意见主要集中在要改变过去经常性集中交办、过分依靠行政推动,通过信访启动法律程序的方式。江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萌在接受采访时谈道,“各种社会矛盾,最终还是要在法律轨道上解决,这需要法律思维的养成,还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机制。”为此,江西省委政法委提出建立健全诉访分离、依法导入、依法审查、依法纠错、依法监督、司法救助、依法终结、依法处置、协作配合等九大工作机制,建立了信访事项从导入法律程序、到程序中依法处理、再到依法退出程序的一套完整工作体系。
数据显示,改革试点后,江西涉法涉诉信访在全省党政信访部门接访量中的比重由2012年的11%下降到2013年的9.6%;2013年江西省政法机关接待登记的涉法涉诉信访量较2012年下降6.1%。
界定诉访分离标准 保障导入畅通有序
将诉讼从普通信访中分离出来,是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基石。今年初,江西省信访联席会议、江西省委政法委研究制定了《关于诉讼与信访分离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界定了诉访分离的标准,明确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主要指反映政法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问题,或是反映的问题可以导入法律救济程序的,或是已走完法律救济程序但尚未依法终结等7种情形。
政法部门在畅通信访入口方面,主动与信访部门搭建起良好的引导衔接互动机制。省高级法院立案一庭的王法官对口联系省信访局,他介绍说,“到党政部门反映涉诉问题的较多,我负责联络,主要是做好涉诉信访事项的初步甄别、接访衔接和办理反馈工作,让信访群众走法律途径,不要倒流到相关部门信访。”省信访局接访处的一名工作人员深有感触:“诉访交织在一起,哪些属于涉法涉诉信访,原来认识不统一,我们做协调工作难度很大,现在有了《办法》,不仅界定了范围,还明确了政法部门与我们的对口联系机制,引导工作很顺畅。”
江西还建立了信访事项受理争议的协调解决机制,保证诉访事项有分离,权利救济无死角。景德镇市信访人朱某的儿子因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同时被原单位开除。事后,其子瘫痪在床又无生活来源,为此,朱某多次赴省进京上访,要求为其子解决生活保障问题。朱某的信访事项涉及党政信访部门和政法部门的受理争议,根据《办法》规定,景德镇市信访联席会议组织相关单位对该信访事项进行“会诊”,确定朱某主要诉求属于非涉法涉诉问题,由景德镇市社保局牵头解决,避免了信访人投诉无门。
政法部门与信访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多了,信访部门也更加理解和支持政法工作。今年4月,省法院按照《办法》的规定,将近年来终结的20件案件向省信访联席会议报告,省信访联席办及时协调基层党政组织,落实教育疏导、矛盾化解等后续工作,有效畅通了案件出口。
坚持办案监督并重 防止信访案件空转
江西省坚持办案与监督并重,充分发挥政法机关主体作用,从程序、实体、监督、救助等方面破解程序“空转”问题,努力使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在司法程序和时限内得到公平公正解决。
为防止信访案件在法律程序上兜圈子,让信访人相信导入法律程序的公正性,江西省委政法委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建立案件复查回避制度。对需要依法复查、再审的信访事项,实行原办案人员回避;对可能存在执法过错或瑕疵,但多次复查仍未解决的信访事项,实行异地审查、提级审查。安福县谭某反映其子打工回家过春节在路上遭人殴打和抢劫,被丢弃冻伤导致不治身亡,他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服而越级上访。江西省公安厅非常重视,专门组织精干力量进行提级复查。面对案件提级复查,谭某表示不管结果如何,最起码现在对法律程序的公正性感到放心。
为了让信访人相信案件办理的实体公正,江西省委政法委要求各级政法机关积极探索建立以律师为主体的第三方参与化解机制。谈某因故意伤害罪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减刑出狱后一直上访,认为事实错误,量刑过重。九江市在案件复查过程中,为谈某聘请律师,帮助其解决法律疑问。同时,举办公开听证会,邀请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通过分析、梳理案情,帮助谈某判断在此案中应承担的责任与刑罚。谈某认识到自己的申诉确无道理,从此不再继续上访。
为有效解决瑕疵案、过错案件不愿纠、不敢纠的问题,江西省委政法委设立了举报投诉电话,制定了《涉法涉诉信访责任查究办法》。江西省公安厅还整合信访、法制、督察、纪检等职能部门,打造“大监督”平台,形成纠错合力。新余市寿某打电话投诉两名公安干警对其经济纠纷违法立案,并扣押其钱款索要“赞助费”。有关部门接到投诉后,仅对涉事干警给予警告的畸轻处理。寿某不服上访,在江西省公安厅的督办下,相关部门纠正了该起违法案件,对涉事干警进行了依法处理,向寿某赔偿道歉,赢得了寿某的理解。
为了解决好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江西对司法救助工作机制进行了改革创新。省委政法委会同省财政厅出台《江西省省级特殊疑难涉法涉诉信访专项救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改变了过去由政法机关办案、申报、发放的内部循环模式,采取以地方党委、政府为主导、基层党政组织实施、政法机关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南昌县蒋巷镇的信访人未某,因法院生效判决未执行到位而进京非正常上访。未某案的执行法院根据新的救助机制,与蒋巷镇政府主动联系,共同开展教育疏导工作。蒋巷镇政府引导未某提出救助申请,在收到省财政下拨的救助款后,第一时间交给了未某,并帮助解决其他困难,未某十分满意,从此不再上访。
去年,江西省共有421起案件的信访人像未某这样得到关心与帮扶。救助制度的改革,使得终结案件不再是基层党政组织接手的“烫手山芋”,实现了信访救助与畅通案件出口的无缝对接。(记者吴齐强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