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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信访制度 做好群众工作——四川省信访局负责人就《关于
​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实施意见》答记者问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4-12-31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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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8日,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革信访工作制度的系列决策部署,把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为深入开展信访法制宣传,近日,记者就《实施意见》采访四川省信访局负责人。

问:出台《实施意见》的背景是什么?

答:我们体会,《实施意见》的出台,有这样几个背景: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都对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省委十届四次全会提出“全面改革信访制度,加快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认真落实基层信访工作责任,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信访工作,省委书记王东明指出“群众工作不是方法问题,而是政治问题,从根本上说是对人民群众的态度和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推动信访工作走上良性循环发展轨道”。这些既为做好信访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也为《实施意见》的出台提供了基本遵循。出台《实施意见》就是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具体化,形成推动工作的明确思路和有力措施。

二是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去年以来,省委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开展“走基层”活动,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开展大下访、大化解、大治理“三大行动”,转变了信访工作理念,推动信访工作由事后处理向事前防范转变、由被动等访向主动下访转变、由行政推动向依法治理转变、由分头办理向整体联动转变;《实施意见》就是将我们实践探索的成功经验系统化、概括化,对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三是适应信访工作新形势。在全省信访形势总体平稳的情况下,也出现了需要引起高度重视的情况,人民群众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期望值越来越高,对加快推进信访制度改革的期待会更加迫切。面对这些新情况,也有必要对相关工作进行规范。

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就是要按照“依法治省”的总体要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引导信访人依法上访,规范信访工作机构依法解决信访问题,实现“双规范”,推动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同时,中央和省委明确提出推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改革,也推动信访工作创新发展。

五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信访工作的核心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实施意见》强调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健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工作机制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根本落脚点就是为了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问:《实施意见》对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提出哪些要求?

答:《实施意见》要求,建立“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以网上受理为主的诉求表达格局。群众可以通过来信、走访、网上信访、电话传真等多种途径表达诉求。一是网上信访方面。正在着手建立纵向延伸到省、市、县、乡四级,横向延伸到相关职能部门的信访信息网络,预计2015年1月投入运行。同时,建立省、市、县、乡四级视频接访系统。二是接收群众来信方面。我们深入推行“绿色邮政”,群众上访反映诉求,邮费由政府给。建立领导阅批来信制度,信访部门加强甄别,视情况报送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处理或转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办理。三是接待群众来访方面。建立省、市、县三级群众接待中心,信访量较大的职能部门进驻,实行“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服务”。同时,《实施意见》对省、市、县、乡领导干部每年接访的次数作出硬性规定。四是电话接访方面。完善“民生热线”等成功做法,24小时为群众提供服务。

问:《实施意见》对推行“阳光信访”提出哪些具体要求?

答: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根本目的就是增强信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这是改革信访工作制度的一个重要突破。《实施意见》对“阳光信访”提出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全面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把来信、来访、网上投诉等纳入网上流转,建立网下办理、网上流转的群众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将接待来访、办理来信、督查督办、网上投诉等全部信访事项放在网上流转,把受理、办理和结果等重要环节通过网络公开,做到信访事项的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实现信息网上录入、流程网上管理、情况网上督查、绩效网上考评。二是推行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把办理工作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

问:《实施意见》关于依法规范信访行为、维护正常信访秩序是如何规定的?

答:贯彻落实依法治省方略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依法规范信访行为、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在全社会树立“无理不能取闹、有理也要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的正确导向。《实施意见》提出4个方面的举措。一是依法解决问题。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防止以闹求解决、以访谋私利、无理缠访闹访等现象发生。二是加强群众教育疏导。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通过建立个体服务微博、民生微信、民生QQ群等方式,搭建联系群众、体察民生、回应民意的新平台,提高互联网时代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舆论引导工作。大力宣传和推广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四是加强信访法制宣传。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信访条例》,加快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诉求。

问:《实施意见》对解决信访积案是如何规定的?

答:信访积案一直是困扰信访工作的一个难题。《实施意见》从多个方面对有效化解信访积案和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进行了明确。一是创新方法解决问题。健全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的机制,推行领导干部包案,强调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认真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健全信访事项协商会办等制度,明确相关责任,加大化解“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力度。组织“两代表一委员”、相关社会团体、法律援助机构、相关专业人员、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运用咨询、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处理信访人投诉请求。发挥好律师协会、志愿者协会等社会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积极作用。二是压实解决问题的责任。对一些久拖不决的信访突出问题,提请党委和政府督查机构督查督办。建立信访工作责任倒查制度,对信访问题工作责任落实到位,问题解决不力,损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要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问:中央明确提出“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解决”,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请谈一谈《实施意见》对“诉访分离”是如何规定的?

答:《实施意见》强调,按照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严格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各级信访部门对涉法涉诉事项不予受理,引导信访人依照规定程序向有关政法机关提出,或及时转同级政法机关依法办理。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尊重政法机关依法作出的法律结论。完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诉求表达方式,使合理合法诉求通过法律程序得到解决。总之,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解决,就是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依法保障合法权益,依法维护公正结论,保护合法信访、制止违法闹访,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息访,实现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与维护司法权威的统一。(记者 陈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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