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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四通工作法”通了民心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5-03-24 来源: 湖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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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湘潭县群众上访数量在逐渐减少,知情的人无不说,这要归功于该县推行“四通工作法”。

日前,记者在湘潭县走访时发现,绝大多数村民对“四通工作法”都了熟于心,即群众来信“一箱通”、群众电子信访“一点通”、群众电话信访“一号通”、群众走访“一册通”。

早在2011年4月,湘潭县便开始探索试行全程记录信访事项及受理办理情况,确保群众依法逐级走访的“四通工作法”。群众的每一起诉求都会如实登记在册,有权处理的单位要在手册上签署意见,白纸黑字承诺如何解决。群众拿着手册,安心地等待有关部门上门处理,不必东奔西跑,一大批信访事项及时就地解决。

2014年11月8日,易俗河镇村民谢某在该县正在修建的玉龙路接口处摔伤,医治无效不幸去世。谢家人认为施工单位有责任,而施工单位则认为自己无责任。易俗河镇政府的工作人员接到谢家人的反映后,承诺马上组织进行调查处理。4天后,镇政府查明情况,组织双方协商,最后达成协议,由施工方垫付死者安葬费8万元,待丧事料理完后,当事双方均可就争议事项向法院起诉。就这样,一场纠纷很快得到平息。

解决信访事项是促进依法逐级走访的根本目的。为此,湘潭县制定了逐级走访事项办理“12345”工作流程,要求各有权处理机关对受理办理的信访事项要“限期办结”,处理结果在手册上记载。对不认真履责、办事拖拉的干部要进行责任追究。2014年3月20日,村民李某反映村级财务及村干部违纪问题,县纪委交办到云湖桥镇政府,镇政府明确了包案处理的负责人为镇纪委书记。但到5月中旬,县纪委对该案进行督办时,该包案负责人一直未履行职责,根本未与信访人接谈、了解情况,开展财务清查。到6月份,县纪委再次督办时,该案负责人仍未履行职责,县纪委启动问责机制,对其予以免职。

仅仅2014年,湘潭县先后对不认真履责、办事拖拉的12名责任人员分别予以追责,对1名乡镇党政班子成员予以免职。信访群众切切实实感受到干部就在身边,不用越级上访,诉求就地得到解决。(记者 欧金玉 史学慧 通讯员 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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