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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动态

甘肃:推进信访法治化适应工作新形势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5-04-29 来源: 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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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是信访法治建设年,同时是国务院《信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实施10周年。

10年来,随着《条例》的深入贯彻实施,信访工作从法制建设向法治建设迈进,密切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有力地维护了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在规范信访工作、维护信访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10年来,甘肃省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各项规定,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着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有效促进信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逐步提升信访工作效能。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各级信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部署,严格按照省委书记王三运让群众“愿意信访、方便信访、满意信访”的指示要求,以推动“事要解决”为核心,以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为主要目标,完善机制、强化领导、加强制度建设、畅通渠道,建立信访工作新格局,全面规范信访秩序,大力提升信访工作能力,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完善机制为保障

建立大信访工作格局

2005年5月1日,新修订的《条例》正式实施,我省各级各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部署下,以贯彻实施《条例》为主线,制定出台了多项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使甘肃省信访工作日益进入一个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新时期。从法制到法治,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新时期的信访工作需要主动适应新常态。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制度改革备受社会关注。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新时期的信访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改革与法治成为当前信访工作的主旋律。我省信访工作也在同一时期发生着积极变化。

在对《条例》的贯彻实施中,我省始终坚持把信访工作摆到党委、政府的全局工作中去谋划、去推进,充分发挥党的领导和群众工作优势,充分发挥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和信访部门作用,进一步增强解决突出问题的合力,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确保信访工作能够切实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省委、省政府始终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始终高度重视和关心信访工作,先后制定印发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关于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对做好信访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大信访工作格局。

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群众信访工作的意见》,从体制机制、工作方式、人员保障等方面,进一步健全完善了信访工作制度。省市县三级建立的运转高效的信访联谊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成员单位组成和专项工作小组设置,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在综合协调、组织推动、督导落实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及时、妥善化解重大、疑难信访案件,信访联席会议在市州增加中央、省属驻当地和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逐步解决信访工作保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把信访纳入法治轨道

积极主动适应新形式

国家信访局副局长张恩玺指出,法治信访就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访工作,推进信访法治化,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他对法治信访的概括就是五个“法”,一是“法定职责”,二是“法定途径”,三是“法定程序”,四是“尊重司法”,五是“推动立法”。大力推进信访法治建设,以法治思维和创新思维推进信访工作,依法维护群众权益、维护信访秩序,严肃信访纪律,要求信访工作的开展更要依法依规而行。信访工作是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只有在法治轨道上运用法治方式,才能充分发挥好信访部门的职能作用。

法治信访其实是信访工作的必由之路,面对不断变化的形式和情况,我省信访工作必须坚持以规范有序有“第一标准”,全力加强制度建设。在省委、省政府多项《意见》指导下,省人大常委会修订了《甘肃省信访条例》,省信访局研究制定了《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规则》《接待群众来访工作规则》《督查督办工作规则》《甘肃省信访听证办法(试行)》《甘肃省信访案件复查复核暂行办法》等制度规定,对信访事项的登记、接谈、转送、交办、督查督办、信访听证、复查复核、办理结果查询等工作程序进行规范,信访事项办理质量和效率得到明显提高,形成了一系列与《条例》相配套的工作运行机制,从整体上构建了与现阶段任务相适应的信访工作法规和制度体系。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省信访局针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制定了《重点信访案件实地督查督办暂行办法》《甘肃省网上信访工作规定》《甘肃省信访信息系统管理规定》《信访工作调查研究制度》等20余项制度办法,大力提升了我省信访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

从依法逐级走访规定的发布,到群众满意度评价办法的出台,再到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意见的发布,我省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不断提高服务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做好群众工作的思路和办法,真心实意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深入贯彻《条例》显成效

狠抓工作落实促和谐

自2005年新修订的《条例》实施以来,新《条例》确立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等信访工作五项基本原则,以方便信访群众、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对信访渠道、信访事项的提出、受理、办理、督查督办、复查复核等方面做了详尽的规定。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信访工作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全省信访形势总体平稳向好,有力地维护了我省社会和谐稳定。

近年来,我省信访工作成效显著。信访渠道逐步畅通,深入推进“阳光信访”,方便群众依法就地反映问题和及时查询办理结果,构建高效、便捷的反映民意、纾解民困的新渠道;信访秩序进一步规范,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各项规则,用制度确保信访事项妥善处理,同时教育和引导信访人以合法方式表达个人诉求;责任主体强化落实,领导干部是信访第一责任人,强化领导责任,形成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倒逼机制,提高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信访工作机制更加完善,以完善机制为“第一保障”,建立信访工作新格局,创新信访工作新方法,使信访工作更加科学规范;信访部门的职能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按照《条例》职责要求,我省各级信访部门综合协调,省市州联动,狠抓工作落实,使信访工作充满生机。

随着信访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的逐步深入,信访工作的任务也势必更加艰巨,但畅通、有序、高效、务实的信访秩序的形成,也让我们对新时期信访工作充满信心。随着《条例》的进一步贯彻实施,我省信访工作的变化会更加喜人,也更能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反映社情民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张子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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