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更多元立体 办结率逐年上升 倾听纳谏更积极
上海市信访总量八年降了六成
贯彻实施《信访条例》十周年,不断走向法治化制度化阳光化
2005年5月1日,国家《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0年来,上海各级信访部门认真贯彻 《条例》精神,使信访工作不断走向法治化、制度化、阳光化。一些数据可大致反映这些变化:2014年,本市信访总量相比2006年降低了60.3%;网上信访成了信访的主渠道,来信和电子邮件在全市总量中占比已超过60%;2014年,初次信访事项解决率目标为80%,经过努力,初次信访新增重复率降低至5%……
让群众少跑路
市信访办主任王剑华介绍,为方便群众表达诉求,市信访办逐步、逐年重点打造“四大平台”,目前已形成集信、访、电、邮为一体的多元化立体信访渠道。2003年,市信访专线电话“63281234”开通,2012年10月,“12345”市民服务热线开通试运行,并于次年1月正式运行。目前已接听群众来电382万余件,办结率达99.6%,市民综合满意率为92%。
现场接待来访也实现了“一站式”。2011年开始,在区县试点基础上,本市全面推广建设信访联合接待大厅,将涉访较多的,如建设、卫生、教育、国资等行政部门的信访窗口,直接开设到区县信访接待大厅,实行统一组织领导、统一登记受理,既方便了群众,又节约了行政资源,提高了行政效率,更便于信访事项的追踪和监督。
此外,在历经8年网上信访探索实践的基础上,2010年5月,本市升级完善了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开通“中国上海”门户网站和“网上信访受理投诉中心”网站两个受理窗口,搭建起市信访办、97个区县和市属部门、2200余个街镇和区属部门组成的三级办理平台。网上信访数量从2009年的5万余件,上升到2014年的14万件,占信访总量之比逐年提升,真正实现了“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
把信访解决率纳入考核目标
2008年12月,金山区一对农民夫妇年仅17岁的女儿不幸因病去世。由于年龄偏大不能再生育,夫妇俩于2010年私自收养了一名女孩。可二老在为“养女”办理收养手续时,却因不符合收养条件而受阻。眼见小女孩慢慢长大,没有户口更无法入学,夫妇俩心急如焚。
为解决这户“失独家庭”的心病,相关镇政府信访办一直没有放弃过努力。经过不断尝试,与二老“交心”的工作人员终于发现,与此前“孩子是捡来的”说法不同,两位老人其实知道小女孩是一位未婚先孕的女学生所生。随后,信访工作人员千方百计找到女孩生母,并做通工作,使她同意先以自己的名义,为女孩申报户口,再以“本市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真实理由,为女孩办理送养手续,使两位老人可以合法地收养女童。
10年来,本市信访工作,就是这样在坚持法治思维底线的基础上不断前行。“信访干部主动‘靠前一步’,推动问题及时就地解决”,市信访办主任王剑华说。“靠前一步”的背后,是制度化的信访工作措施在推动。2007年以来,本市先后三次发文,不断规范初次信访办理工作,健全“三见面”制度,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把信访解决率纳入考核目标,重大矛盾由监察部门督查监察。10年来,网上网下,办结率都在逐年提升。
听民声成政府决策重要着力点
卜海俊,本市郊县的一位普通市民。数年前,与房产中介打过几次交道,发现其中一些“猫腻”,他希望将问题和建议向管理部门反映。“可我就是个在嘉定土生土长的农民,当时完全不知道该到哪里去、找谁说这个事儿。”
一次偶然的机会,卜海俊通过网络搜索,发现了新事物——上海市市长信箱。“在市政府的官方网页上,我一看可以给当时还是市长的韩正写信,想都没想,便把自己的观点和主张,全部留了言!”卜海俊的电子邮件,很快得到回音。不久,市发改委、房管局等管理单位便找到了他。相关政策研究人员,与他详细交谈,并在此后的政策中部分采纳了他的建议。
过去三年,卜海俊一共通过“人民建议征集”平台,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意见建议24条。其中,6件意见建议被报送市领导,5件得到了批示和落实。他的建议,有公开镇、村干部简历这样的“小事”,也有像“加强上海西部四区经济总体规划”这样的“高大上”建议。
“从2011年12月起,市信访办就正式设立了人民建议征集处,专门处理群众建议意见类的信访事项。”据介绍,倾听民众声音已成为政府决策的重要着力点;建议意见类信访事项占比不断上升,2014年已经占到信访总量的19.8%,也促使了信访结构的不断优化。2014年12月11日,在上海人民建议征集工作座谈会上,卜海俊等几十位建议人提出的100件优秀人民建议,得到了肯定和表彰。2011年12月至今,市信访办报送人民建议943期,专报41期,市领导批示达1160条,意见建议采纳和部分采纳率达65.9%,有力推动了大量问题的解决。
新起点,走向法治和阳光
过去10年的信访工作,可以用四个词来概括: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机制健全、理论先行,给申城信访工作未来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仅工作机制一项,十年来,本市修订地方性法规1件,即2012年全面修订《上海市信访条例》;颁布 《上海市信访事项听证试行办法》等5件地方政府规章;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和市信访办名义制定了8个方面64件规范性文件,内容分别涉及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复查复核、督查考核、机制创新、队伍建设等……
今年是“信访法治建设年”,本市将以《信访条例》修订实施十周年为契机,抓好依法规范信访工作、依法维护信访秩序,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另一方面,建设本市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统一流转,逐步实现信访事项“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
站在这个新起点,上海的信访工作将朝着“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和“阳光信访”的方向着力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