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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恩施“律师进村 法律便民”探索山区基层治理新路径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5-10-21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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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20日,湖北恩施“律师进村,法律便民”改革创新经验新闻发布会现场。新华网 韩建平 摄

  10月20日,湖北恩施“律师进村,法律便民”改革创新经验新闻发布会现场。新华网 韩建平 摄

“寓法于治,法治落地”

——湖北恩施“律师进村,法律便民”探索山区基层治理新路径

新华网北京10月20日电(韩建平)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做到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四个治理”。中央命题,地方作答,近年来,湖北省恩施州以“律师进村,法律便民”为载体,引领山区治理转型,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建立重心下移、力量下沉的法治工作机制,契合了依法治国的主题,也为基层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开辟和探索出了一条新路。

10月20日,在前期调研总结的基础上,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在北京举行“‘寓法于治,法治落地’——湖北 恩施‘律师进村,法律便民’改革创新经验理论研讨会”,以此推介恩施州基层法治的典型经验,为共同促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化落实提供了可供参考的范例。

让专业的法律工作者为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一句话概括“律师进村,法律便民”工作,就是“让专业的法律工作者为群众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围绕这句话,恩施州做了大量工作,在经费保障、队伍管理、聘用制度、工作方法、考核机制等多个方面形成了易操作、可复制的宝贵经验,在提高群众的法治素养,有效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参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等多个方面产生了很好的效果。

政府购买服务吸引律师积极投身基层法治

广大律师是“律师进村,法律便民”工作的人才保障,而律师行业以营利为目的提供法律服务的性质决定了“只讲奉献、不求回报”自觉服务基层法治之路行不通,只有依靠“利益驱动”才能保持“律师进村,法律便民”工作的旺盛生命力。为此,恩施州大胆创新,提出“群众‘点菜’,律师‘下厨’,政府‘埋单’”的法律顾问工作新机制,对律师进村按市场规律运作,政府预算财政购买法律服务经费,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打消了律师做“义务工”的顾虑,吸引律师投身基层服务法治治理。自2014年以来,全州年均财政预算5000万元用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工作。

“寓法于治、法治落地”为土苗山寨带来巨变

“律师进村,法律便民”使广大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专业的法律服务,带动全社会尊法守法,依法办事;为律师行业发展注入新活力,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对律师等法律专业人才的需求带动了律师行业良性健康发展。

恩施州全面推行“律师进村,法律便民”工作以来,建成93个法律顾问团,为3829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居)委会聘请了法律顾问,98.6%个村(居)建立起法律顾问制度,让法律走进千家万户。

“律师进村,法律便民”制度实施以来,恩施州赴省进京越级上访人数同比下降36.8%和60.4%,律师为政府决策把关,让公开、公正、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如虎添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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