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9岁的济南市民王女士,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就一直坚持认为其儿子在学校被老师实施过侮辱性语言而导致了精神病,虽经法院二审结案,认为无证据证明其子所患精神疾病与老师的批语有直接因果关系,但王女士对判决不满,不断上访达160多次。有关部门虽多次调解,但一直没有结果。
2014年11月,济南市历下区妇女信访代理服务总站接到市信访局、市妇联转办的王女士信访案件后,指定由街道妇女信访代理员李淑静代理此案件。
李淑静发挥善做劝解工作的优势,先后5次与王女士进行商谈,化解其不满,稳定其情绪,了解其诉求。并积极协调推动区信访局、办事处信访办、区法院召开会议商讨解决办法。
考虑到王女士家生活困难,经协商决定变通问题解决方法,从关心单亲贫困家庭角度出发,给予信访人精神关怀和生活帮助,让她感受到社会的温暖,以达到化解矛盾的目的。在区妇联和妇女信访代理员的共同努力下,积极协调当地政府为王女士争取了一笔专项救助资金,同时为王女士申请到了济南市最低生活保障金,王女士对妇女信访代理给予的帮助非常感谢,当即与信访部门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
王女士信访案件的顺利解决,得益于济南市信访局、市妇联于2014年9月联合启动的济南市妇女信访代理工作。济南市妇联主席刘勤告诉记者,推进妇女信访代理这一维权工作新举措,旨在发挥妇联组织网络健全优势,变“妇女群众走访”为“信访代理员代理走访”,使妇女信访代理站点成为信访工作的“减压阀”和“缓冲带”,实现妇女维权与全市维稳工作的有机结合。
据介绍,济南市依托妇联系统各级妇女维权服务站,建立起了市、县、乡、村四级妇女信访代理机构,同步实现“四统一”标准,即统一标识挂牌、统一制度上墙、统一持证上岗、统一代理流程,形成了上下贯通、四级联动的信访代理工作网络。
妇女信访代理员队伍则以妇联专职维权干部为主体,选聘有法律专业、责任感强、热心妇女工作的法官、律师、人民调解员和志愿者组成,专兼结合、优势互补,同时借助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吸纳法律和社会工作专业的大学生充实到队伍中来。为提高妇女信访代理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意识和能力,按照不培训不上岗、不持证不代理的工作要求,强化了代理员岗前培训。
妇女信访代理内容主要是解决处理好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信访事项,同时协助信访部门做好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事项,采取主导代理、疏导代理、协作代理等方式,将大量矛盾疏导化解在基层。主导代理方式着力解决涉及妇女权益的个性案件;协作代理方式破解涉及妇女权益的共性问题;疏导代理方式则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信访事项。
济南市妇联联合市信访局出台了会商推进、案件督办、信息报送、考核奖励、业务培训五项保障措施,制定了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办负责等信访代理工作制度。规范代理工作程序,严格登记、告知、代理、办理和督办、终结的代理工作流程,完善了一案一代理、一案两月结、一案一反馈、一案一归档的工作程序,制定了统一的妇女信访代理工作流程图、代理协议、代理答复意见书等10多种表格样本,确保代理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济南市妇联还建立起考核激励机制。将妇女信访代理工作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历下长北社区建立考核奖励机制,争取政府资金支持,根据代理案件的结案数量和性质,对优秀代理员实施奖励,有效激发代理员队伍的整体活力,促进代理工作服务水平提高。
通过信访代理工作,济南市妇联成功化解了市信访局转办的38件信访积案,由于这些案件反映问题时间偏长,矛盾尖锐,信访部门处理多年均无法结案,按照常规办法解决,难以取得突破,各级妇联另辟蹊径,变通方法,推动问题得到解决,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截至目前,全市各级共代理351件案件,其中主导代理120件,疏导代理171件,协助代理60件。(转自《中国妇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