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浙江省政府了解到,为解决“群众跑来跑去、领导批来批去、部门转来转去”的“信访老难题”,浙江将启动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试点工作:通过信访渠道以外的法定途径解决的,依法导入法定途径处理,形成信访投诉请求和法定途径一一对应的工作清单。换句话说,以后信访人想“告状”,只要比对这份清单找相关职能部门即可,而不必一股脑儿挤进信访部门。
“实践中,各种诉求往往交错在一起,信访人‘敲’不对门,同时一些信访人认为上访有理,上访成本低,助长一些信访人的重复持续上访、越级上访;另一方面信访程序的缺失,对于各级各部门没有一个严格的标准,容易诱发冲突事件。”浙江省信访局负责人介绍说。
浙江省此次要求试点单位将信访投诉进行梳理归纳、分门别类,形成一份信访投诉与法定途径一一对应的清单。
记者看到,“信访清单”模板详细地将信访投诉内容、业务类别、法定途径、法律法规依据等分门别类。比如,清单上明确标示,出具假证明、伪造证件、印章骗取抚恤金、优待金、补助金的行为属于优抚安置类投诉。该类投诉的法定途径为行政处罚举报,依据的法律法规为《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等。
“这份‘清单’将职能部门推向前台,信访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诉求找到对应单位,从而和相关部门面对面交流。诉求无需通过信访部门这一途径,简化信访人信访程序的同时,也提高了信访单位的工作效率。”浙江省信访局有关负责人说,清单推出后,对于意见建议类的信访投诉仍需信访部门直接介入。此外,哪些法定途径优先、哪个部门是责任主体,还需要信访部门协调;案件落实如何,需要信访部门督办。(记者邹倜然 实习生王伟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