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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GJXFJ-0000-2017-00031 发布机构 国家信访局
名称 国家信访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国信党〔2016〕37号)
生效日期 2016-09-28 文号 国信党〔2016〕37号
废止日期 分类 规范性文件
效力 有效

国家信访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国信党〔2016〕37号)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 日期: 2017-12-11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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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访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

根据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新要求,依据《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方案》(国工发〔2016〕3号),确定局机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重点工作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强化思想建党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局党组中心组的示范带动作用,通过集中和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交流研讨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

(二)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紧紧围绕信访工作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组织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着力提高学习贯彻的针对性、有效性,补齐信访工作“短板”,切实做到学以致用。(责任单位:办公室、综合指导司、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三)加强党性教育和道德教育。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弘扬主旋律,每季度至少在全局举办一次党性教育专题活动,引导党员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四)加强局机关意识形态工作。抓好《国家信访局党组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具体措施》的贯彻落实,每半年向党中央汇总报告情况。(责任单位:研究室、机关党委)

(五)深入开展法治教育。抓好《国家信访局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分工方案》的贯彻执行,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责任单位:研究室,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六)开展评先树优活动。深入挖掘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和信访法治化建设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树立一批模范人物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运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全方位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人事司、研究室、机关党委)

(七)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认真落实《国家信访局机关谈心谈话工作制度》,各级党组织负责人按照管理层级,每半年和分管领域的干部职工开展一次普遍的谈心谈话,特殊情况及时开展有针对性的谈心谈话,将谈心谈话情况纳入党建工作督查内容。(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司、办公室)

(八)开展干部职工思想状况评估。每半年对干部思想状况进行一次调查评估,了解干部职工普遍关注的突出问题,梳理汇总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解决。(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九)定期对干部职工开展心理疏导。依托中央国家机关职工心理健康平台,定期邀请社会专业人员来机关开展心理疏导教育,帮助干部职工提高心理素质、有效疏缓情绪、释放思想压力。(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十)狠抓《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落实。将贯彻执行《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情况纳入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每年开展一次专项自查,及时总结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成功经验,发现问题,改进工作。(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十一)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抓好《局机关关于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的意见》落实,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每季度通报一次监督检查情况,提高检查的实效性,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督促整改。(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十二)制定《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工作规则》。明确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的职责、开展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到支部工作方法和措施的创新中。(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十三)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党组成员和司室负责人坚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支部(党小组)活动,每年为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体党员讲一次党课;既参加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又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责任单位:相关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十四)认真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严格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程序,精心做好准备,在会上开诚布公、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起到红脸出汗、教育提醒和帮助解决实际问题的作用。(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司,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十五)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以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为重点,做好离退休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落实理论学习、组织生活、党费收缴等制度;优化调整离退休党支部设置。(责任单位:离退办党总支,机关党委)

(十六)制作《支部工作手册》。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务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和党员应知应会进行梳理汇编,为各级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提供依据和参考。(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三、持续深入改进作风

(十七)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中央要求,结合信访工作制度改革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抓好新修订的国家信访局党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具体措施的贯彻执行。(责任单位:办公室,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十八)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制定并完善信访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加强日常管理和制度执行,强化一线工作人员的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对信访事项的办理做到认真负责、耐心细致、及时到位,对信访群众态度热情、用语规范、疏导有效。(责任单位:办信司、来访接待司、督查室、投诉办、机关纪委)

(十九)组织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尊崇党章、遵守党规为基本要求,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党员头脑为根本任务,在局机关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巩固和扩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党内经常性教育机制,进一步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格组织生活,增强党员队伍活力,切实保持先进性、纯洁性。(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二十)落实党组织联系基层、党员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坚持党组成员阅信接访、党组成员基层联系点制度,鼓励机关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结合工作实际与北京及周边地区的农村、企业、社区的基层党组织、定点扶贫地区基层党组织建立联系,开展帮扶工作。(责任单位:督查室、办公室、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四、加强纪律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

(二十一)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定期分析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切实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二十二)建立健全违法违纪问题领导责任追究机制。抓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落实;结合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曝光典型案例。(责任单位:机关纪委、综合指导司、研究室)

(二十三)严格执行机关干部职工廉洁自律规定。按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结合信访工作实际,严格执行《国家信访局工作人员廉洁自律十不准》,确保机关干部职工守住纪律“红线”。(责任单位:机关纪委)

(二十四)建全完善干涉信访事项办理的登记备案机制。针对以信访事项谋私问题,从干部教育、工作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具体解剖分析,建全完善干部职工超越职责范围过问干涉信访事项办理登记备案机制,及时向机关纪委通报。(责任单位:机关纪委、办信司、来访接待司、督查室、投诉办)

(二十五)继续深入开展廉洁从政警示教育。与中央纪委和中央国家机关纪工委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商,制作相关资料,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干部职工深刻反省反思,真正达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效果。(责任单位:机关纪委)

(二十六)全面排查重点岗位廉政风险点。对机关各司室廉政风险点再次进行全面彻底排查梳理,有针对性地完善措施、堵塞漏洞。(责任单位:机关纪委)

(二十七)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强化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发现违纪违法苗头及时提醒,对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处理。(责任单位:机关纪委)

五、夯实党建工作责任

(二十八)充分发挥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对机关党建工作实施统一领导,统一规划,推动形成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司长主任“一岗双责”的党建工作格局。(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研究室、人事司)

(二十九)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党组书记与党组副书记、党组成员、各单位负责人分别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进一步压实各级领导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责任。加强对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落实责任书目标任务不力或分管单位出现应予问责的情形和问题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

(三十)完善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制度。修订完善《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办法》,不断增强评议考核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每年年底结合全年工作总结和年度考核,对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进行述职评议考核。(责任单位: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六、加强党建部门自身建设

(三十一)大力推行党务公开。制定和实施党内公开目录,采取书面通报或在公示栏、机关内网公示等方式,重点公开党组织决议决定、党的思想和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选任和监督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责任单位: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司、机关纪委)

(三十二)加强机关专兼职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工作力量,加大对局机关专兼职党务干部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履职能力。积极推动专职党务干部交流任职和锻炼培养。(责任单位:人事司、机关党委)

(三十三)探索建立机关党委协助做好机关干部和选派挂职干部的管理机制。发挥党组织在干部培养和管理监督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建立干部提拔使用听取机关党委和所在党支部意见的机制。强化党组织对中央组织部选派到局机关挂职干部和地方选派挂职干部的管理,确保全面从严治党不出现“盲点”。关心爱护局机关到艰苦地区或定点扶贫地区挂职干部,定期安排人事部门、机关党委和派出部门同志到挂职单位了解其工作表现及思想状况,积极协调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责任单位:人事司、机关党委)

(三十四)创新党建工作载体。积极推进电子党务,注重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和微信、手机客户端开展党建工作,在局机关推广使用中央国家机关“支部工作”APP,建好机关党建网页。积极开展“微党课”,为党员发放“政治生日贺卡”。(责任单位:机关党委、研究室、信息中心)

(三十五)加强对群团工作的领导。对照《中央国家机关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加强对工青妇群团组织的工作指导和管理,修订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充分发挥群团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责任单位: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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