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业务工作 >> 督查督办工作
督查督办工作
索引号 XXZX-00010505-2015-00213 发布机构 信息中心
名称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王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生效日期 文号
废止日期 分类 督查督办工作
效力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王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 日期: 2018-08-03 来源: 信息中心

字体: 【打印本稿】 【关闭】

2015年11月7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等组成督查组,就昆明市五华区王某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约见信访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王某,女,57岁,昆明市五华区红云街道办事处岗头社区居民。2014年11月以来,王某多次向国家信访局和省、市信访部门反映,2014年10月,康宸拆迁公司毁坏其在福德山栽种的2000多棵林木果树,要求依法获得赔偿。

2014年11月,国家信访局将该事项转送云南省信访局。地方汇报称,有关部门组织拆迁公司与王某就树木赔偿进行过协商,但因双方对树木数量存在较大争议协商未果。

二、核查情况

信访人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2012年6月,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复,岗头村约40.76公顷土地被列为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该项目由昆明红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康宸拆迁公司负责拆迁工作。在项目实施前,王某等11户在岗头村福德山自行开荒种植有成熟的林木果树并建盖了守林石棉瓦房,该林地位于此次城中村改造项目地块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康宸拆迁公司曾对王某等人的果树林木数量进行过统计,但确切数量没有得到王某的签字认可,双方一直未就树木等地上附着物补偿达成一致。2014年10月25日夜,康宸拆迁公司在王某等三户村民种植的果木地上进行作业,致使约10亩果树林木损毁。由于康宸拆迁公司和王某对损毁树木数量分歧较大,一直协商未果。鉴于之前开发企业和拆迁公司没有对现场进行过证据保全,有关果树数量的统计数字也没有得到当事人及社区、村组的签字认可,目前现场已无法复原清点果树数目,区政府有关部门及街道办事处要求公司方面拿出解决方案。2015年9月,开发商和拆迁公司与王某签订补偿协议,补偿金将于2016年春节前兑付完毕。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在城中村改造项目中征地主体不适格、有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五华区政府研究形成了整改措施:一是由国土部门牵头,对全区正在开展的34个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督查,区政府将督促城改、国土等部门,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确保执行到位;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土地的征收、补偿、拆迁等工作。二是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法规政策,加强政府主导力度,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拆迁;加强对拆迁公司和动迁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杜绝不规范拆迁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发生;及时发现和解决好在征地拆迁补偿工作中的问题,有效化解矛盾。三是区国土、城改及街道等相关单位对王某信访事项进行细致调查,逐一核对事实不清的问题;督促企业按照协议要求,按时足额兑现信访人的补偿款。同时,明确专人做好信访人的解释教育和疏导工作。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18/08/03 1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