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业务工作 >> 督查督办工作
督查督办工作
索引号 XXZX-00010505-2015-00224 发布机构 信息中心
名称 北京市昌平区马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生效日期 文号
废止日期 分类 督查督办工作
效力

北京市昌平区马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 日期: 2015-09-23 来源: 信息中心

字体: 【打印本稿】 【关闭】

2015年8月22日至23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组成督查组,就北京市昌平区马某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约见信访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马某,女,1969年出生,户籍地为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

马某通过国家信访局网上投诉渠道多次反映,2014年4月,张营村村委会在其不同意拆迁补偿方案、没有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雇佣人员将其房屋违法强行拆毁,要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赔偿损失。同时反映,该村张某等6户村民的房屋也因拒绝签署拆迁补偿协议被村委会派人违法拆除。

2014年12月1日,昌平区信访办通过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向国家信访局报告,地方政府正在与马某协商解决办法;2015年5月28日,马某再次投诉,反映该问题仍没有解决;2015年7月23日,昌平区南邵镇政府报告,村委会仍在与马某就补偿问题洽商。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信访人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南邵镇张营村位于昌平新城规划范围内(以下简称“新城开发项目”),该村村民住宅拆迁工作于2012年12月正式启动,共涉及207户民宅整体拆迁,依据《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意见》(昌政发[2010]19号)制定的拆迁补偿方案,拆迁补偿方式是货币补偿结合回迁安置。

马某家在册人口4人,分别为马某、其丈夫、其子、其母,按照拆迁补助方案,在货币补偿之外,还可享受回迁安置房屋。2013年11月,北京市首佳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依照昌政发[2010]19号文件等规定,对马某家房屋进行了拆迁评估。马某及其丈夫对该评估结果不服,拒绝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2013年7月底,全村仅剩包括马某家在内的6户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因拆迁方与村委会约定,在搬迁期限内全村拆迁完毕即给予每宗宅基地奖励,张营村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对马某、张某等6户实施村民“自治腾退”,至2014年9月,村委会委托拆除公司对该6户房屋分别进行了强制拆除。目前张某以侵权为由向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控告张营村委会,昌平区人民法院已经于2015年7月立案。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在村民自治、腾退拆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昌平区政府研究形成了整改措施:一是改进工作作风,政府职能部门靠前服务,对村委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协助村民依法实行自治。二是依法依规、坚持诉访分离,积极引导信访人通过法定途径解决民事诉求,多途径解决农村征地补偿信访问题。三是针对暴露出来的其他问题,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尽快开展整改工作。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18/08/03 09: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