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GJXFJ-0000-2018-00003 | 发布机构 | 国家信访局 |
名称 | 国家信访局党组关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工作办法(国信党〔2017〕22号) | ||
生效日期 | 2017-09-01 | 文号 | 国信党〔2017〕22号 |
废止日期 | 分类 | 规范性文件 | |
效力 | 有效 |
国家信访局党组关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工作办法(国信党〔2017〕22号)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 日期: 2018-03-15 来源: 国家信访局
【 字体:大 中 小 】 【打印本稿】 【关闭】国家信访局党组关于开展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工作办法
为规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工作,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国家信访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纪实目的
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增强责任意识,把责任落细落实,使履职过程可追溯、责任落实可倒查、述职述责有依据。
二、纪实内容
(一)专题研究、布置、检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
1.党组会研究、布置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
2.党组开展专项工作情况;
3.党组书记、党组成员作出批示情况;
4.党组书记、党组成员现场指导情况;
5.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召开会议情况;
6.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活动情况;
7.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开展监督检查情况。
(二)谈心谈话情况:
1.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谈心谈话情况;
2.党组书记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情况;
3.党组成员与分管司室处长以上干部谈心谈话情况;
4.机关党委书记、常务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与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谈心谈话情况;
5.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与本单位所属干部职工谈心谈话情况;
6.其他谈心谈话情况。
(三)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签订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履行情况。
(四)局党组、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相关单位处置、整改情况。
(五)其他应纪实的内容。
三、纪实方式
纪实工作采取填写《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表》的方式,由领导干部或指定专人直接在相应栏内记录。
四、监督检查
局党组将开展纪实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有关情况由办公室、机关党委负责汇总。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每半年对纪实工作进行梳理汇总,填写《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纪实情况汇总表》,报机关党委。纪实工作情况纳入机关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机关党委、机关纪委适时进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