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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权益保障卡制度提升信访效率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7-08-23 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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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人拿着依法逐级走访权益保障卡,凭卡就可以进入“绿色通道”,依法逐级上访。这张小小的卡片上,详细记载着信访人信息、信访事项情况、初访处理和复查、复核意见等,真实直观地反映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全过程。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16年以来,江苏在全省推行“群众依法逐级走访权益保障卡”制度,探索建立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新机制,压实基层做好信访工作的属地责任,促进信访工作和信访行为双向规范,在解决信访问题、减少越级上访、增进社会和谐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提升了信访工作的群众满意率和社会公信度。

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的通行卡

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国家信访局2014年制订《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要求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提高信访工作效能,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推动信访事项及时就地解决。

江苏省信访局根据当前的信访形势,认为造成群众越级访多发的根本原因,在于基层落实责任不到位、解决问题不及时、信访群众不满意。鉴于此,2016年5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依法逐级走访权益保障卡制度。

所谓依法逐级走访权益保障卡制度,就是初次信访的群众到法定场所走访时,由最先受理的乡镇(街道)或部门单位发放保障卡,信访人凭卡进入“绿色通道”,依法逐级信访。

江苏信访局认为,权益保障卡的设计体现了内容简洁、利于群众、便于携带的原则,它是群众依法逐级走访的宣传卡、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的通行卡、各级责任主体依法办理的责任卡、逐级走访过程的记录卡和行政行为的监督卡。权益保障卡的使用伴随着群众走访全过程,群众初次走访领卡、逐级走访凭卡、处理结果记卡、保障权益用卡。

信访人凭卡享受三项权利

为规范使用保障卡,江苏省信访局制订了《江苏省信访群众依法逐级走访权益保障卡使用办法》,设计制作统一的权益保障卡样本和《群众依法逐级走访告知书》、《不予(再)受理告知书》等格式文本,指导和规范有关市、县(市、区)试点。据介绍,权益保障卡的使用,主要分为四个环节:

发卡。对前来信访的走访人,最初受理的信访机构、职能部门或乡镇(街道)发放权益保障卡,做到“应发尽发”。市、县两级信访部门是权益卡发放的主体,乡镇(街道)及其他有权处理的职能部门是权益卡发放的补充。符合实体性受理的责任层级,可直接发放权益卡。市、县信访部门对责任层级应发而未发的信访人,按照程序性受理方式,可直接向信访人代发权益卡,同时出具《群众依法逐级走访告知单》,转送至有权处理的单位或部门处理。

用卡。信访人凭卡走访,卡上书面记录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的信息。依法逐级走访人员凭卡享受三项权利:一是诉求表达权,即信访人有权向责任单位提出信访事项,任何责任单位不得拒绝、推诿;二是回应获得权,即责任单位对信访人诉求必须依法按政策作出回应;三是过程监督权,信访人对责任单位接待办理工作可以进行监督举报。

录卡。凡经过接待的来访,全部录入全省信访信息系统,录入时间与受理时间相一致,信访件编号与权益卡编号相一致,便于群众查询和跟踪监督。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由具体承办单位负责录入,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复查意见书、复核意见书全文扫描进入系统,实现人、卡、网的统一和同步。

督卡。各级信访部门定期对权益卡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向信访群众发卡4.2万份

推行权益保障卡制度是深化信访制度改革的创新举措,体现了“法治信访”“阳光信访”“责任信访”的要求,是倒逼责任单位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提升信访部门干部能力的有效途径。

据统计,江苏省推行权益保障卡制度一年多来,累计向信访群众发放权益保障卡4.2万份,问题解决率达90%以上,持卡人越级访率低于2%。今年1月至6月,全省信访总量同比下降32.4%,信访形势持续好转。

与此同时,推行权益保障卡制度还提升了信访工作效能。权益保障卡制度的推行,促使基层干部接待来访和处理信访的业务规范化水平迅速大幅提升。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认真落实全口径接待、全口径录入、应发尽发、规范办理的要求,接待上访群众更加认真热情细致,信访信息录入更加及时规范完整,信访事项办理的规范化、时效性明显提升,受到信访群众的普遍认可和称赞。

今年7月5日,灌云县侍庄街道信访人刘某走访反映房屋拆迁问题,街道及时发放权益保障卡,7月8日受理信访事项,7月10日办结,刘某非常满意。

信访人凭卡逐级走访,畅通无阻,责任单位对依法应予受理办理的信访事项必须及时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信访人享有知情权、监督权、投诉权。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权益保障卡制度的推行,促使江苏各级有权处理部门切实担负起“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认真负责地处理职能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以往个别单位存在的办事拖拉、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等现象大大减少,信访事项一次性办结率大幅提高,群众满意率明显提升。(记者 梁士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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