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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GJXFJ-00010403-2015-00007 发布机构 国家信访局
名称 国家信访局关于印发《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国信发〔2015〕29 号)
生效日期 2015-10-26 文号 国信发〔2015〕29号
废止日期 分类 制度文件
效力 有效

国家信访局关于印发
《信访事项网上办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国信发〔2015〕29 号)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 日期: 2015-11-02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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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①

不予受理告知书

xx(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职权范围。根据《信访条例》规定,请您向有关(xx)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注:市、县级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处理机关应明确告知“xx”所指属地和级别。

附件1-②

不予受理告知书

xx(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属人民法院职权范围。根据《信访条例》规定,请您向有关(xx)人民法院提出。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注:市、县级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处理机关应明确告知“xx”所指属地和级别。

附件1-③

不予受理告知书

xx(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属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根据《信访条例》规定,请您向有关(xx)人民检察院提出。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注:市、县级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处理机关应明确告知“xx”所指属地和级别。

附件1-④

不予受理告知书

xx(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根据《信访条例》规定,请您向有关(xx)人民法院提出。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注:市、县级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处理机关应明确告知“xx”所指属地和级别。

附件1-⑤

不予受理告知书

xx(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依法应当通过仲裁途径解决。根据《信访条例》规定,请您向有关(xx)仲裁机构提出。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注:市、县级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处理机关应明确告知“xx”所指仲裁机构名称。

附件1-⑥

不予受理告知书

xx(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依法应当通过行政复议途径解决。根据《信访条例》规定,请您向有关(xx)行政机关提出。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注:市、县级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处理机关应明确告知“xx”所指行政机关名称。

附件1-⑦

不予受理告知书

xx(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根据《信访条例》规定,请您向xx部门提出。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注:应明确告知“xx 部门”名称。

附件1-⑧

不予受理告知书

xx(先生/女士):

您采用走访形式反映问题,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请您向(xx)或其上一级机关(xx)提出。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注:应明确告知“xx”所指属地和级别。

附件1-⑨

不予受理告知书

xx(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正在办理中。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您在规定期限内再次提出的同一信访事项,不予重复受理。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附件1-⑩

不予受理告知书

xx(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已有处理意见,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不予另行受理。您可以自收到处理意见之日起30日内向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查。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注:市、县级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处理机关应明确告知“上一级行政机关”名称。

附件1-⑪

不予受理告知书

xx(先生/女士):

您提出的信访事项已有复查意见,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不予另行受理。您可以自收到复查意见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核。

特此告知。

(承办单位印章)

xxxx年xx月xx日

注:市、县级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处理机关应明确告知“上一级行政机关”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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