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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交流

关于对全国市级和重点县级信访局长(联席办主任)
进行培训的通知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0-08-26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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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国市级和重点县级信访局长(联席办主任)进行培训的通知

(国信办发〔2010〕16 号,2010年4月15日印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访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5号,下称中央5号文件),进一步强化基层信访领导干部的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基层预防和妥善处理信访问题的水平,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办事公道、作风优良、熟悉法律法规和政策、拥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社会管理能力的信访干部队伍,按照中央领导同志“坚持岗位培训和集中轮训相结合,提高一线队伍执行法律政策的能力、开展群众工作的能力、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的要求,国家信访局决定,从今年起用两年时间对全国市级和重点县级信访局长(联席办主任)分期分批进行培训。

一、主要内容

(一)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教育。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群众工作理论,学习优秀信访干部先进事迹,使基层信访领导干部更加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进一步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二)形势任务和政策法规教育。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期信访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解读中央5号文件、《信访条例》和《三个意见》(中办发〔2009〕3号),全面把握当前形势,明确信访工作任务,提高运用政策法律法规分析、研判和解决信访问题的水平,进一步提高着眼全局谋思路、推动工作促落实、拼搏进取创业绩的综合能力。

(三)信访知识和业务能力培训。全面讲解来信办理、来访接待、督查督办、投诉受理、信访法制化、信访信息化建设等信访业务知识和工作流程,学习掌握新中国信访工作发展史,学习掌握新时期信访工作的理论和典型经验。针对基层信访干部岗位特点,开展应急管理教育,了解应对突发事件和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基层信访工作水平。

(四)综合知识和素质训练。学习掌握应对网络和新闻媒体、信访工作对外宣传与交流等方面的知识,改善知识结构,增加知识积累,促进基层信访干部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

二、2010年班次安排

1.第一期市级信访局长(联席办主任)培训班

时间:5月9日至16日,其中5月9日全天报到

地点:中央组织部万寿庄宾馆

学员人数:120名

2.第二期市级信访局长(联席办主任)培训班

时间:5月30至6月6日,其中5月30日全天报到

地点:中央组织部万寿庄宾馆

学员人数:156名

3.第三期市级信访局长(联席办主任)培训班

时间:6月20日至27日,其中6月20日全天报到

地点:中央组织部万寿庄宾馆

学员人数:156名

4.第四、五、六期重点县级信访局长(联席办主任)培训班

下半年举办,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每期学员人数:110名

三、收费标准

每位学员共交纳1600元,承担部分食宿费用。培训费、讲课费、资料费等由国家信访局补助。

四、报名办法

(一)培训名额分配至各省(区、市)信访局(办),请各地充分认识此次培训的重要性,务必按照要求积极选派人员,做好报名工作,并将《报名汇总表》邮寄或传真到国家信访局人事司人事二处,同时将电子版通过内部专网发送给我们。

(二)第一、二、三期学员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23日,第四、五、六期学员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30日。各期培训班教学、食宿安排以《报名汇总表》为准,报名日期截止后,原则上不接受单独报名。

(三)参加培训的学员须准确填写《2010年全国市级和重点县级信访局长(联席办主任)培训班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到时携带。每名参训学员报到时以书面形式提交一份信访案例分析或思考性文章,研讨交流时使用。

(四)各期培训班第一天均为报到时间,请学员按照报名表提供的地址和联系电话前往报到。报到时,请将费用交服务台。并请携带1张1寸彩色照片。

(五)培训结束后,由国家信访局人事司颁发结业证书。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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