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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8年全国信访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08-08-22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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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8年全国信访干部培训班的通知

(国信办发〔2008〕15 号,2008年4月16日印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访局(办),副省级城市信访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访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总政、武警总部信访局(办、处),中央管理的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信访办(处):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继续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战略部署,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办事公道、作风优良、熟悉法律法规和政策、拥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社会管理能力的信访干部队伍,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2008年,国家信访局将继续举办全国信访干部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推动工作,不断强化广大信访干部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着力提高广大信访干部驾驭全局的能力、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开拓创新的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二、培训内容

紧紧围绕新时期信访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结合岗位职责和不同层次、不同类别干部的特点,重点讲授形势任务、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和技能训练等专题。内容包括: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和第六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精神,讲授当前信访工作形势与任务、信访工作如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基础性工作的重要作用、社会热点问题分析、创新思维与科学决策、突发事件与应急管理以及领导艺术等,并就十七大报告提出的“完善信访制度”展开学习研讨,促进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高。

三、班次安排

第一期:全国信访系统市、县信访局长培训班

时间:5月4日至5月10日

地点:井冈山干部学院

培训对象要求:年龄在45周岁以下;组织协调能力较强;有一定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学员人数:60人

收费标准:每人2600元(含食宿费、资料费等)。培训费、讲课费、考察费等由国家信访局补助。

第二期:基层信访干部培训班

时间:6月18日至6月24日

地点: 北戴河

培训对象:基层广大信访干部

学员人数:240人

收费标准:每人2200元(含统一安排的食宿费、考察费、培训费、资料费等)

第三期:全国信访系统新任局、处长培训班

时间:10月23日至10月29日

地点: 浦东干部学院

培训对象:各省(区、市)、副省级城市信访局(办)新任领导干部(2007年1月1日以后任职)。

学员人数:80人

收费标准:每人3400元(含食宿费、资料费等)。培训费、讲课费、考察费等由国家信访局补助。

第四期: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信访处(办)处长(主任)培训班

时间:11月初

地点:延安干部学院

培训对象: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及中央企业信访工作机构负责人

学员人数:80人

收费标准:每人2600元(含食宿费、资料费等)。培训费、讲课费、考察费等由国家信访局补助。

第五期:信访业务专题培训班(另行通知)

时间:10月中旬

地点:北京

培训对象:省级信访部门从事办信、接访或督查督办工作的负责人

四、报名办法

(一)各有关单位接到本通知后,请将分配到的各期培训名额下达落实,并协助组织好报名工作,将《报名汇总表》邮寄或传真至国家信访局人事教育司培训处,邮政编码:100017。

(二)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总政、武警总部及中央管理的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信访办(处)参加培训的名额不做具体分配,请将参加北戴河和延安培训班的人员名单直接邮寄或传真报名。

(三)报名截止日期为5月15日,其中井冈山干部学院培训班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25日。各期培训班教学、食宿安排以《报名汇总表》人数为准,报名截止日期后,原则上不再接受单独报名。

(四)参加培训的学员须准确填写《全国信访干部2008年培训班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报到时携带。

五、报到事项

各期培训班第一天均为报到时间,请学员届时按照报名表提供的地址和联系电话前往报到。报到时,请将费用交服务台。并请携带2张2寸彩色照片,用于制作通讯录和结业证。需要接站的,请与学院直接联系。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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