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培训交流
培训交流

关于举办全国信访系统第三期高级公务员研讨班的通知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08-08-22 来源: 国家信访局

【字体:    【打印本稿】 【关闭】

关于举办全国信访系统第三期高级公务员研讨班的通知

(国信办发〔2008〕16 号,2008年4月17日印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访局(办),副省级城市信访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访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抓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5 号)和第六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加强信访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集中研讨信访工作面临的一些理论和实践问题,使信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更好地发挥基础性作用,国家信访局将于今年6月举办全国信访系统第三期高级公务员研讨班。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学习研讨目的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充分认识当前信访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明确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进一步熟悉法律法规和政策、丰富群众工作经验、加强社会管理能力、破解信访工作难题,提高依法行政解决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从而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学习研讨内容

重点学习政治理论与形势任务、应急管理、依法行政、信访业务和领导科学等方面的专题,课程主要包括:《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学习辅导,正确处理社会矛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研究,社会热点问题分析研究,危机管理与突发事件处置,当前信访工作的形势与任务,领导干部心理调适,创新思维与科学决策等。研讨题目主要包括:如何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完善信访制度,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这一时代命题,如何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如何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开展,如何推动信访突出问题的解决,如何营造友好和谐的信访环境,如何贯彻落实好《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和第六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解决好对新时期信访工作的认识问题、定位问题、机制问题、权责相适应问题等。

三、参加人员

各省(区、市)、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访局(办)各一名负责同志参加。如不能参加研讨,请来函说明原因。

四、时间安排

研讨班于2008年6月29日至7月12日(共14天)举办,6月29日报到。

五、收费事项

研讨班教学由国家行政学院统一安排,食宿和培训费用自理,国家信访局适当补贴。

六、报名办法

请各单位接到本通知后,研究确定参加研讨班人员名单,填写报名表(附后),加盖单位公章,并于5月15日前传真至国家信访局人事教育司培训处。

七、报到事项

(一)参加研讨班人员请于6月29日8时至18时,自行前往国家行政学院报到。

(二)报到时,请携带2寸证件照片两张,用于制作通讯录和结业证书。

二〇〇八年四月十七日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0/09/15 18:3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