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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信访局关于在全国信访系统开展
“学习潘作良先进事迹,建设工作一流、群众满意信访部门”
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08-08-22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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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信访局关于在全国信访系统开展“学习潘作良先进事迹,建设工作一流、群众满意信访部门” 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国信办发〔2008〕31 号,2008年7月11日印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访局(办),副省级城市信访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访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总政、武警总部、有关人民团体信访局(办、处),中央管理的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信访办(处):

《国家信访局关于在全国信访系统开展“学习潘作良先进事迹,建设工作一流、群众满意信访部门”活动的意见》(国信发〔2008〕6号,以下简称《意见》)已经中央领导同志同意并下发。《意见》深刻阐述了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丰富内涵和重大意义,充分肯定了潘作良同志的先进事迹,要求各级信访部门和广大信访干部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学习优秀信访干部潘作良同志“为党分忧、为民解难”的崇高精神和“奋力拼搏、苦干实干”的优良作风,对信访系统开展“学习潘作良先进事迹,建设工作一流、群众满意信访部门”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建设”活动)提出明确要求,同时结合信访系统的实际对“学习建设”活动进行了总体安排部署。按照中央领导同志“务求实效”的要求,现就贯彻落实《意见》的有关事宜作如下通知。

一、要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学习建设”活动是今年下半年全国信访系统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信访部门一定要从政治的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推动信访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上来。要把“学习建设”活动摆上重要日程,认真研究谋划,制定实施方案,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及时向主要负责同志报告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报告《意见》的相关要求和活动进展情况,推动“学习建设”活动全面深入地开展。

二、要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意见》对“学习建设”活动的三个阶段都明确了相应的重点内容和实际举措。各级信访部门要严格按照要求,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在学习提高阶段,要着力在提高“三个认识”上下功夫,确保活动高起点、高站位,有一个良好开局;在对照检查阶段,要着力在“五查五看”上下功夫,认真查找领导班子、干部队伍、业务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突出问题,确保活动高质量、高标准地开展;在完善机制阶段,要着力在如何落实把信访部门建设成为“工作一流、群众满意”部门的“五条目标要求”上下功夫,制订切实可行的具体举措,确保活动使人人受教育、人人有提高,确保信访部门自身建设水平有新的提升。

三、要统筹兼顾,搞好结合。当前北京奥运会即将举办,下半年还将迎来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等重大活动,中央对当前的信访工作做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信访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各级信访部门在“学习建设”活动中一定要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搞好结合。要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重信重访专项治理结合起来,与组织推动县(市、区)委书记大接访和干部下访督导检查活动结合起来,与学习张云泉、吴天祥等信访战线的模范人物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共同推动,共同落实,用“学习建设”活动的开展促进“事要解决”,用“事要解决”的成效推动“学习建设”活动引向深入。在开展向潘作良先进事迹学习的同时,要丰富活动内容,充分挖掘身边的先进典型,激励广大干部不断奋发有为、拼搏进取。

四、要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开展“学习建设”活动的根本目的,是深入学习潘作良同志的崇高精神和优良作风,充分发挥信访部门的职能作用,不断推进信访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绩。因此,各级信访部门一定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以责任到位确保方案实施到位、任务完成到位和目标实现到位。及时跟上督导检查,确保活动注重实效,不图形式,不走过场,始终健康有序进行,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各省(区、市)信访部门开展“学习建设”活动的情况每月向国家信访局报告一次;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和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告。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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