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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十一五"全国信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07-08-16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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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十一五"全国信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国信发〔2007〕9号,2007年8月17日印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访局(办),副省级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访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总政、武警总部、有关人民团体信访局(办、处),中央管理的有关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信访处(办):

现将《"十一五"全国信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八月十七日

"十一五"全国信访干部教育培训规划

为进一步加强全国信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2006-201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中发〔2007〕5号,以下简称《意见》),结合全国信访干部的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进一步加强信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对信访工作高度重视。《意见》和全国第六次信访工作会议,深入分析了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和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带来的严峻挑战,明确提出了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巩固当前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切实回答好"信访成绩怎么看、信访工作怎么干"的问题,迫切需要进一步提高信访干部的思想水平和能力素质,尽快建立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特别有思想、特别能作为的信访干部队伍。加强教育培训是提高信访干部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的重要途径,在信访事业持续发展中起着战略性、基础性作用。大力推进信访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工作,增强信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高工作水平,对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和执政能力建设、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性作用,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按照牢记为民宗旨,发扬务实作风,依法按政策办事的要求,坚持按需培训、注重质量、联系实际、改革创新、培训与使用相结合,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全面增强信访干部队伍在新形势新任务面前的适应性、创造性和执行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纪律严明、业务精湛、办事公道、作风优良、熟悉法律法规、拥有丰富群众工作经验、具备较强社会管理能力的信访干部队伍,为实现"十一五"时期信访工作在新的起点迈上新台阶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证。

(二)基本目标

通过大规模、高质量的教育培训,信访干部队伍的学历层次、知识结构得到整体优化,思想政治素质特别是党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明显增强,理论政策水平和法律法规知识普遍增长,履行岗位职责、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的能力进一步提高;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地区、各层次信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体系基本形成;分级负责、开放高效、灵活多样、体现特点的信访干部教育培训格局基本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基本健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进;培训基地、培训教材、师资力量等基础性建设有序开展;培训组织能力、培训效益质量、培训保障水平明显增强。

三、主要任务

(一)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根据"十一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信访事业的发展,要把政治理论培训放在教育培训的首位,同时要加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文化素养培训和技能训练。

1. 政治理论。深入开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重点加强对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等的教育培训,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公仆意识,增强做好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提高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 政策法规。系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工作中能够正确理解、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提高运用政策法律法规分析信访形势、研究信访问题的能力,提高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的能力。

3. 业务知识。以《信访条例》、《意见》以及第六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系统学习新时期信访工作理论,掌握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基本要求和主要任务,根据不同层次和不同岗位信访干部的特点,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进行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4. 管理能力。系统学习现代公共管理和社会工作理论,提高理性思考和善于综合分析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和善于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把握全局和善于组织协调的能力、深入实际和善于调查研究的能力、疏导教育群众和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信访工作必备的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以及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公共行政管理、信访业务管理水平。

5. 文化素质。合理安排科技、经济、文学、艺术、历史、哲学、心理学等内容的学习,完善知识结构,加强知识积累,提高科技、人文素质。

(二)教育培训的对象

紧紧围绕上述五个方面的培训内容,从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信访干部的实际和岗位需求出发,通过信访部门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认真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和精神,力争使信访部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5年之内累计参加3个月以上的脱产培训,其他干部5年内参加各种脱产教育培训不少于60天。

1.信访部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切实加强科学发展观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的武装,增强把握信访工作全局、处理和处置复杂问题、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利益关系、务实创新、综合协调等能力。通过举办"高级公务员研讨班"、"地(市)、县级信访部门领导干部培训班"、"境外培训班"等形式,5年内计划培训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信访局(办)、中央和国家机关信访部门和国有大中型企业信访部门负责人共500名左右,学习研究中央领导同志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以及相关政策,研讨信访工作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培训地(市)、县级信访局长(主任)共300名左右,重点学习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群众工作以及信访工作的理论与实践。

国家信访局机关处以上领导干部按照干部教育培训年度计划执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信访部门除参加国家信访局组织的处以上领导干部培训外,一方面要积极协调,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组织人事部门的重视与支持,把信访部门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地方干部教育、公务员培训的整体规划,争取每年有适当比例的领导干部参加地方党委政府统一组织的干部教育培训;另一方面要通过办班等形式,每年培训本地区20%左右的县(处)级以上信访系统领导干部。

2. 信访部门科级以下干部。各级信访部门要以建设学习型机关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的原则,积极参加本级组织人事部门举办的干部培训和公务员培训,充分利用党校、行政学院、干部院校和远程教育等渠道,认真开展公务员的初任培训、岗位培训和专业技术培训。信访系统内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专门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普通信访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政策水平,增强接访、办信、督查、调查研究、信息研判、公文处理等实际工作能力。省、市两级信访部门要争取在5年之内把本地区信访干部轮训一遍。

四、加强领导和组织管理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按照"统一指导与地方自主培训相结合,分级负责与重点示范培训相结合"的原则,国家信访局成立全国信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国信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信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对地方信访部门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协调有关部门举办重点对象培训班、示范班。国家信访局人事教育司承担信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的具体指导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城市信访局(办)也要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具体负责机构或指定专人,组织、协调本地区信访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制定本地区信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组织举办信访骨干培训班,指导地市信访部门做好对县级信访部门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每年要向国家信访局上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和总结报告。地、县级信访部门也要制定计划,抓好落实。各级信访部门都要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措施完成工作目标。

(二)完善基础建设,有效利用资源

1. 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国家信访局适时筹建全国信访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建立以国家行政学院为主,浦东、井冈山、延安干部学院和全国信访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为辅的国家级信访干部培训基地。地方信访部门要有效利用党校、行政学院、各级干部培训中心、高等院校等资源,加强各自的教育培训基地建设。通过各级信访部门的共同努力,构建信访干部教育培训新格局。

2. 加快师资、课程和教材建设。国家信访局要加强与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组部三个干部学院以及国内知名高等院校的联系,从中聘请一批在法律、公共管理、心理学、领导科学等方面造诣较深、知名度较高的专家学者作为专职师资,从全国信访系统遴选一批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学历层次高的领导干部作为兼职师资,建立专兼职师资库,实行择优入库,动态管理,资源共享。有条件的地方信访部门也要建立各自的专兼职师资库。制定全国信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大纲和专业课程目录,确定具体内容和教学要求,在全国信访系统推荐使用,并在教育培训实践中不断改进完善,构建完整的信访专业教育培训课程体系。在使用好全国干部教育培训统编教材的同时,积极组织编写具有信访工作特点的专业教育培训教材,如信访工作史、新中国信访工作概论、群众工作概论、群体性事件案件研究等,每年有计划地推出一批教育培训辅导材料,形成统编教材、专业教材和信访工作辅导材料相结合的教材体系。

(三)积极创新,切实提高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

1.认真研究改进教学形式。进一步提高讲授式教学质量,加大研究式、案例式、体验式、模拟式教学力度,把教育培训同调查研究、专题研讨、集中攻关结合起来,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法。积极探索网络培训、远程教育、电化教育,充分发挥各级信访部门网站的教育培训功能,加强信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资源的共建共享,提高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进一步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2.积极创新教育培训模式。坚持和完善信访干部组织调训、在职自学的同时,大力推行在统一安排下的自主选学、在线学习等。实行办班培训与挂职锻炼、考察交流等干部培养方式相结合,在办好培训班的同时,探索国家信访局与地方信访局纵向挂职锻炼、信访系统东西部地区之间、地方与部门、企业之间的横向挂职锻炼,系统内与系统外的内外挂职锻炼。实行在职培训与学历、学位教育相结合,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公共管理、法律等方面的学历、学位教育。国家信访局协调有关高等院校,为信访干部在职攻读硕士、博士学位创造条件。实行境内培训和境外培训相结合,在做好境内培训的同时,加强与德国培训基地的联系,科学设置境外培训项目,明确培训目的,严格管理培训过程,注重培训质量和效益,特别是为信访系统的工作骨干和先进人物提供境外培训的机会。通过探索、创新教育培训模式,使教育培训工作体现与时俱进,提高教育培训的实效性。

五、健全制度,提高保障水平

(一)建立和落实教育培训有关制度

认真坚持各级信访部门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处以上领导干部脱产进修制度和新进领导班子成员、新提拔干部学习培训制度等。研究建立干部教育培训档案制度。制定信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管理办法,强化干部教育培训激励约束机制。严格执行《公务员法》关于培训的要求,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定,不断推进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落实教育培训经费

各级信访部门要继续加大对干部教育培训经费的投入,培训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不断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管理和监督。对参加国家信访局培训班的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的信访干部在经费上给予适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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