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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访局印发《关于在全国信访系统开展
“创学习型机关、建高素质队伍“
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07-05-31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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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访局印发《关于在全国信访系统开展"创学习型机关、建高素质队伍"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信访局(办),副省级城市信访局(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访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军委总政、武警总部、有关人民团体信访局(办、处),中央管理的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信访处(办):

根据今年全国信访局长会议精神,为推动信访系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提高,更好地适应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国信访系统开展"创学习型机关、建高素质队伍"活动。现将《关于在全国信访系统开展"创学习型机关、建高素质队伍"活动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开展"创学习型机关、建高素质队伍"活动的有关情况,请及时报国家信访局。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四日

关于在全国信访系统开展"创学习型机关、建高素质队伍"活动的意见

(国信发〔2006〕6号,2006年4月17日印发)

为更好地适应新时期信访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信访部门的职能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国信访系统开展"创学习型机关、建高素质队伍"活动(以下简称"创建"活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当前,国际局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国内改革发展处在关键时期,在发展进入黄金机遇期的同时,社会也进入了矛盾凸显期,许多问题通过信访的形式反映出来,信访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的挑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和关心信访工作,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中,信访部门责任重大。能不能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关键在班子、在队伍。因此,必须大力加强信访部门的自身建设,通过开展"创建"活动,推动信访系统干部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这是关系信访事业长远发展的一件大事,也是当前各级信访部门的一项紧迫任务。

创学习型机关,就是全面加强各级信访部门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使之成为学习和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表率;教育和引导广大信访干部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和精神追求,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勤于实践;充分发挥信访工作在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保持社会稳定。建高素质队伍,就是要着力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提高站位全局谋思路、推动工作促落实、拼搏进取创业绩的综合能力,提升信访工作整体水平。

各级信访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开展"创建"活动,对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实施好《信访条例》,全面推进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具有重要的意义。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时代紧迫感,统一思想,明确认识,振奋精神,树立信心,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

二、"创建"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按照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密联系信访部门和信访干部队伍的实际,牢记为民宗旨,强化理论武装,提高业务水平,加强能力建设,切实转变作风,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积极的贡献。

通过"创建"活动,实现年初全国信访局长会议确定的目标要求,即:以全面加强信访部门的机关建设,增强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为核心,努力建设一流班子、带出一流队伍、培育一流作风、争做一流工作、创造一流业绩;以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理论水平、思想道德修养和科学文化素质为关键,学理论、学政策、学法律、学业务,不断拓宽视野,丰富积累,完善自身;以增强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水平为重点,着力培养和提高分析判断能力、应对复杂局面能力、综合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创建"活动的主要内容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素养。坚持不懈地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全面提高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信访工作的实践中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树立"四个理念",即:牢记宗旨,以人为本,依法办事,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理念;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全局中定位,在大局下行动和抓信访、保稳定、促发展的理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用新思想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理念;用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客观分析和研判信访形势,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的理念。

(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确立正确的荣辱观。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八荣八耻"的重要论述,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巩固扩大党员先进性教育成果,建立和完善加强思想道德修养、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广大信访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使信访干部人人争当"八荣八耻"的模范实践者和积极推动者,在全国信访系统形成知荣辱、明是非、辨善恶、分美丑、促和谐的风尚。

(三)加强班子建设,提高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信访工作全局,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水平,不断丰富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经验。坚持民主集中制,集思广益,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落实领导责任,把"带头干"与"带领干"有机结合起来,增强抓班子带队伍的意识和能力,严格对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进一步改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年龄和知识结构,增强生机和活力。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敢于"向我看齐",把各级信访部门的领导班子建设成为能带领广大信访干部奋发有为、开拓进取的,有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的坚强领导集体。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营造和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坚持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更新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领域。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把党性强、作风正、素质高和年龄轻的干部选调到信访部门来,使信访干部队伍形成合理的梯次结构。加大轮岗交流、挂职锻炼、学习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努力提高业务本领,叫响"干就干好、干就一流"。坚持现实需求与长远发展相结合,采取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努力培养大批信访业务骨干和专家型的信访干部。

(五)加强作风建设,保持奋发昂扬的精神状态。坚持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大力宣传优秀信访干部事迹,积极培育和倡导牢记宗旨、服务群众,忠于职守、无私奉献,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充分体现信访干部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优良作风。使广大信访干部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业务上的内行人、信访群众的贴心人。

(六)加强业务建设,全面提升信访工作水平。要紧紧围绕信访工作的三项基本任务,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牢把握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调整完善工作思路,改进不适应的工作模式和工作方法。以促进信访问题的解决为着力点,加强信访信息的综合分析反映和对信访问题的督促检查。深入贯彻实施《信访条例》,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的信访工作制度。认真研究信访活动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积极探索信访工作的规律,创新工作机制,努力从理论层面上回答好信访工作"怎么看、怎么办、怎么干"的问题。

(七)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树立信访部门的良好形象。在机关深入开展创"学习型党支部"、精神文明窗口、争做"人民满意信访干部"和"优秀接谈员"等活动。坚持开展丰富多彩的机关文化生活,营造团结、友好、和谐的机关氛围,振奋精神,凝聚力量,促进信访部门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建设良好的群众来访接待场所,逐步改善办公条件和设施,优化工作环境,充分展示新时期信访部门的新面貌。

四、开展"创建"活动的方法步骤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要求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要坚持"创建"活动与贯彻落实全国信访局长会议精神相结合,与实现全年工作任务和目标相结合,与当前开展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与健全和完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相结合,围绕业务工作搞"创建",抓好"创建"活动促工作。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根据不同层次信访部门和信访干部的特点,因地制宜地制定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分步实施的具体意见,一个时期围绕一个重点问题,循序渐进,扎实开展。要坚持"两手抓",注意突出重点,兼顾一般,正确处理好"创建"活动与日常工作的关系,实现两不误、两促进,使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在今年年底前要完成以下阶段性任务。

(一)深入学习,统一思想。要通过"创建"活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要求上来,进一步认清历史赋予信访工作者的职责和使命,切实增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的政治责任感。要重点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文件、《党章》、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八荣八耻"论述、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信访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信访条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全国信访局长会议文件,以及相关的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信访业务、科学技术、文化知识等。各级信访部门可以根据开展"创建"活动的需要,自行安排适用的学习内容,并通过多种途径、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教育、培训,务求实效,促进"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查找差距,制定措施。要按照信访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中央领导同志对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要求,深入研究信访部门领导班子和信访干部队伍在政治思想、组织建设、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勤政廉洁等方面存在的主要差距,特别是涉及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中的深层次问题。可以通过适当的方式征求意见,把存在的主要差距找准,并有针对性地制定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建立相应制度,狠抓落实。

(三)及时总结,评估效果。随着"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要认真总结加强信访部门领导班子和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的成功经验,及时推广,力求做到边学习、边研究、边改进、边提高。在今年年底前要对开展"创建"活动的情况进行"回头看",要把领导班子是否坚强有力、信访干部素质是否得到明显提高、队伍的整体结构是否合理、信访工作局面是否有新的突破、信访部门的作风是否明显改进、机关环境是否有显著改善等,作为检验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

开展"创建"活动是信访系统的一项长期任务,各级信访部门要坚持不懈地把这项活动开展下去,形成"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通过几年的持续努力,把各级信访部门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洁、团结协调的战斗集体;培养和造就一支政治坚强、纪律严明、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高素质信访干部队伍。

五、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各地各部门信访工作机构是开展"创建"活动的主体,国家信访局机关"创建"活动要率先开展,并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局机关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在抓好本机关"创建"活动的同时,对各地各部门开展的"创建"活动进行原则性指导和检查。

省(区、市)信访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进行安排部署,并以省为单位组织实施。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和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信访部门,可结合实际在本部门、本系统内开展这项活动。

各地各部门开展"创建"活动的情况,要及时向国家信访局报告。国家信访局将在第六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召开前,适时对各级信访部门开展"创建"活动的情况进行检查,并将开展"创建"活动的效果作为信访系统评选和表彰先进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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