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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李某某等人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9-07-22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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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5月17日,国家信访局派出督查组,就天津市宁河区李某某等人反映的土地流转问题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李某某,女,天津市宁河区人,2012年以来多次向国家信访局网上投诉,反映大北涧沽镇中兴沽村在没有召开村民会议征求村民意见的情况下,村委会主任私自与天津市正炎坤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将村民424亩承包地租给该公司50年,年租金1000元/亩,认为补偿标准低;土地被破坏,也没有被利用。要求归还村民土地并赔偿损失。

二、核查情况

经查,信访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关于大北涧沽镇中兴沽村在没有召开村民会议征求村民意见的情况下,村委会主任私自与天津市正炎坤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土地流转合同问题。2011年11月5日,中心沽村村两委会议定,对该村424亩承包地进行流转。村委会未召开村民会议,也未征得全体承包户同意,以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签字同意为依据,向大北镇申请流转土地并获批复。2012年,村委会与天津市正炎坤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关于将村民424亩承包地租给天津市正炎坤科技有限公司50年,年租金1000元/亩,补偿标准低问题。土地流转合同约定流转期限为30年。2012年起该地块每年流转费为1000元/亩,每5年上调10%,高于当时500元/亩的市场价格。关于土地被破坏,没有利用问题。天津市正炎坤科技有限公司利用1.28亩土地违规建设花坛,原区国土分局进行了立案处理。目前,该地块已依法治理。

三、当地整改工作情况

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宁河区委、区政府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明确区级包案领导,落实包案责任,推进信访矛盾化解。二是要求天津市正炎坤科技有限公司在承包土地范围内,不得出现破坏土地行为,禁止栽种多年生植物,不得违法用地,如违反规定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三是继续做好解疑释惑和心理疏导工作,帮助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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