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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车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5-02-04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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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8日,国家信访局会同民政部组成督查组,就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城关镇官庄村八组村民车某等信访反映的问题,通过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座谈、查阅资料、查看现场、与信访人见面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车某,男,现年64岁,陕西省渭南市合阳县城关镇官庄村八组村民。

2014年4月18日,车某通过来信向国家信访局反映,经县政府会议纪要明确,该组以76.13亩土地置换凤凰东街以南150米商业开发用地,但只给了110米,其余40米不知去向等问题。

2014年6月,当地在全国信访信息系统中录入办理情况称,2013年3月,镇征地组对征地设计的官庄八组群众,进行了逐户走访,说明情况送达了征地意见告知书(并备有影像资料),以凤凰东街以南东西长110米折合15亩的土地与该村76.13亩土地进行置换开发;凤凰东街以南东西长40米的土地折价652万元给群众,解决太姒路征地补偿等遗留问题,该款项已于2013年8月13日打入官庄村账户。

信访人在信访事项办理满意度评价中对信访部门和责任单位均评价为不满意,并作出留言。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2012年合阳县政府为开发凤凰东街和文化产业园区,征收官庄村八组76.13亩土地,因考虑到2010年因太姒路南段、建设路等工程征收该组土地面积过大,决定给予其置换凤凰东街南侧东西宽150米的商业开发用地,由村组自行实施开发。2013年8月16日,合阳县政府召开会议,形成了《关于凤凰东街和文化产业园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第15次),对官庄村八组76.13亩土地置换150米的商业开发用地进行了明确。2013年8月,镇政府与村民或村民代表多次召开协调会,明确了其中40米商业用地折价款的问题。2014年1月21日,由城关镇及相关部门、八组群众召开了沟通协调会,对150米用地的开发方案进行了解释。2014年1月25日,车某签字领取了40米商业用地折价款分配的91800元。

督查组约见了信访人车某,车某明确表示已领取了补偿款,不再就此问题反映,对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基本满意;对信访事项办理满意度进行评价是其二儿子作出的,其二儿子长期在西安工作,对该组情况不了解,不能代表他本人的意见。

三、当地对督查建议的工作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在村务公开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渭南市、合阳县表示:

(一)进一步规范征地安置等方面的工作程序。提高工作透明度,做到及时告知,公开公示,保障群众知情权,加强与群众的沟通。

(二)认真做好车某信访事项的后续工作。针对车某二儿子参与征地补偿安置的问题,官庄村八组近期将召开村民会议讨论,如结果和信访人预期不符,将引导信访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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