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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重庆市渝北区杜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5-02-04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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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7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民政部组成督查组,就重庆市渝北区杜某网上投诉反映的问题,通过与区委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座谈会商、查阅资料、查看现场、与信访人见面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杜某,女,46岁,住重庆市渝北区两路街道新华村。

2014年1月以来,杜某通过网上信访向国家信访局多次反映,重庆市江北机场第四期项目(319国道及渝邻路改线工程、江北机场东航站区及第三跑道工程),在拆迁过程中被断水断电,40余亩土地未征收,征收程序不合法,要求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等问题。

二、核查情况

(一)关于拆迁过程中被断水断电问题。2013年11月和2014年10月,项目拆迁部门在拆除杜某户相邻房屋、承建319国道改线工程时,有两次因施工对其给水系统造成影响,随后立即进行修复。2014年7月以来,供电部门对信访人房屋所在村民小组区域性断电。

(二)关于征地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剩余40余亩土地未征收的问题。因工作疏忽和技术手段不同,该区在土地调查过程中,发生过两次修改土地面积情况,最终通过实地指认、仪器实测、电脑自动计算的方法对该村民小组集体土地进行实测勘界,勘界面积为21.1667公顷,合317.5005亩。区征地办据此面积进行了相应补偿,信访人反映的40亩未征收土地都在征收红线范围内。

(三)关于征收程序不合法的问题。2014年5月15日,信访人向重庆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撤销区政府作出的《关于同意征收两路街道新华村第12村民小组全部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行政行为。市政府审查认为,区政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法定程序,出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区政府批准征收两路街道新华村第12村民小组补偿安置方案的行政行为。信访人等人对此不服,以相同诉求向市一中院提起诉讼,经行政裁定被法院驳回。

(四)关于补偿不合理,要求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问题。信访人对补偿方案不满意,认为征地补偿标准低,申请区政府行政协调,经协调未达成一致意见,区政府出具了行政协调意见书。信访人不服,申请市政府行政裁决。市政府裁决对信访人要求对征地范围内农房拆迁参照周边商品房的市场价进行补偿的请求不予支持。

三、当地对督查建议的工作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在征地拆迁、群众帮扶救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渝北区立即研究了落实措施。一是由事权单位分管区领导亲自包案,组建了区国土分局、区征地办、两路街道、区信访办等单位为成员的工作专班;二是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听证终结等办法,细化解决方案,一抓到底;三是按照“三到位一依法”的要求,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一次性解决到位,对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积极与信访人沟通协商,帮助信访人解决实际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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