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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彭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5-02-04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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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11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民政部组成督查组,就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可大乡彭某来访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面见信访人及有关当事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彭某,男,土家族,农民,住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可大乡吴家村。

2014年11月,信访人通过走访向国家信访局反映, 2007年可大乡修建通乡道路毁掉其责任田2亩,油桐树65棵,乡、村主要负责人均答应给其补偿,但一直没有落实等问题。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2002年,经村民开会讨论,集体同意组织修建可大乡吴家村5组至6组的通组公路。修路过程中,因爆破作业损坏部分村民(包括信访人)房屋瓦角、瓦片,按照当时施工协议,由施工人员进行了修复。修路过程中,需占信访人粪池一口,当时已通过与其他村民调换、帮助回填的方式协调解决;对石头泥土滚落损伤信访人部分树木的问题,信访人儿子(当时已满18岁)表示不要赔偿。2009年,信访人反映上述问题并要求赔偿,可大乡政府作出调处意见,由乡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补偿其损失合计1500元,但信访人不服,拒绝领取并继续反映此问题。

2008年,大溪至可大乡通乡公路油化工程启动,并以“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组织实施。公路油化过程中,因石头滚落造成部分村民田地、树木一定程度上受损。其中,包括信访人0.2亩承包地、开垦的1.8亩荒地及部分树木。时任村委会主任表示曾对此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协调施工方赔偿信访人青苗、树木及清理石头费用合计1200元。但信访人现对赔偿一事予以否认,因当时未形成纸质材料(现只有相关人员回忆材料),现时隔多年难以认定。

三、当地对督查建议的工作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在程序规范、困难帮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酉阳县及时制定工作措施。一是明确县领导亲自包案,由国土、民政、林业等事权单位组建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处理。二是进一步做好信访人及其亲属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并根据信访人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困难帮扶,对反映的问题进一步协调解决。三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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