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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重庆市巫山县彭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5-02-04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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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8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民政部组成督查组,就重庆市巫山县彭某来访来信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面见信访人及有关当事人、查看现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彭某,女,汉族,农民,住重庆市巫山县曲尺乡龙洞村。

2010年6月以来,信访人通过来信来访多次向国家信访局反映,2005年当地政府修建龙洞村通组道路,造成其房屋损坏,并且占用其水田、山田约1亩,未予补偿,同时与村民黄某夫妇因填埋堰沟发生冲突被打伤,不服法院判决等问题。

二、核查情况

经核查,2005年7月,曲尺乡龙洞村部分村民按“村民自愿、民主决策、一事一议”的方式决定修建通组道路,方便群众出行,道路修建方式为村民按人口数量集资修建,再请施工队开挖路面,途中所占农田不作补偿和调剂。信访人按照集体商量意见,集资3000元,经其丈夫签字同意占用土地0.8亩;其他被占用土地的村民也按照集体商量意见,签字确认占用土地面积。上述实际占用土地都未要求补偿。 在公路修建过程中,由于大雨,信访人屋旁排水沟堵塞,加之院坝经车辆辗压高低不平,院坝内有一定积水,导致其房屋受到一定损坏,村民小组对此未给予及时赔偿。2007年,黄某等人在信访人房屋附近填铺公路时,双方因道路排水问题发生纠纷,继而发生肢体冲突,双方均不同程度受伤。2007年11月,信访人以黄某夫妇为被告,向巫山县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请求。该案已经巫山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信访人对判决表示不服,并以修路未对其房屋和土地进行补偿为由,多次进行上访。当地政府对此作过多次协调,以困难帮扶等方式对信访人进行慰问帮助,但至今未达成一致。

三、当地对督查建议的工作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化解矛盾不及时、政策宣传不到位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巫山县积极研究对策。一是与信访人积极沟通,做好房屋鉴定,如属危房,依法依规,做好房屋赔偿和改造。二是继续加强对信访人的关心和帮扶,对信访人生活中的具体困难在不引起攀比的情况下适当给予帮助。三是耐心细致做好信访人的思想疏导工作,促其转变观念,积极推动问题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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