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事项
2015年3月21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组成督查组,就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刘某等人来信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面见信访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信访人刘某,女,1971年出生,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城西镇大营子村人。
2013年6月,刘某等人致信国家信访局,反映2006年至2007年长春市绿园区政府在未提供相关征地手续的情况下,强行征用大营子村无公害菜田2700余亩,至今多处耕地撂荒,当时只支付了安置补助费,至今未发放土地补偿金,且征地补偿标准过低等问题。
二、核查情况
2006年,绿园区政府在仅取得部分征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征收大营子村271公顷土地,至今尚有约90公顷土地未取得审批手续。
关于安置补助费发放问题。根据《长春市城区征地补偿安置座谈会纪要》规定,按每平方米25元的补偿标准发放了安置补助费。此后,根据不同批次取得征地批复的不同时间,按照新出台的标准补齐安置补助费差价;对于未取得批复的90公顷土地,待取得批复后,按照取得批复时的补偿标准补齐差价。
关于土地补偿费发放问题。2009年3月后发生的土地补偿费,已拨付到村集体账户,但尚未发放给村民。
三、当地对督查建议的工作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存在的未批先占、土地补偿费尚未发放等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绿园区政府制定了整改措施:力争年内办理完90公顷土地的审批手续;制定切实可行的分配方案,争取在8月底前将土地补偿费发放到村民手中;采取技能培训、扩大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覆盖面等方式,保障失地农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