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2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等组成督查组,就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毕某等人反映的问题,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查看现场、约见信访人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毕某,女,住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新源村,2012年起,信访人多次信访反映,因合溪水库建设蓄水,2011年其房屋被强拆,至今未给任何安置补偿,要求为其和儿子各解决一套安置房。
二、核查情况
信访人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一)关于补偿问题。信访反映的水库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其被强拆房屋位于该水库库区,因毕某不同意拆迁赔偿标准而未签订相关协议,2011年7月被实施强拆,相关补偿款已于2008年全部发放到村。
(二)关于安置问题。该水库移民实行集中统建安置,已按照移民户数建成安置房365套,户型分为6人以上户建筑占地面积140平方米、4—5人户建筑占地面积125平方米、3人及以下户建筑占地面积90平方米三种规格,现绝大多数已搬入新居。毕某安置房位于煤山镇下沙花园小区东区,占地面积1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95平方米的安置房一套。因毕某坚持要求给其已婚儿子解决一套安置房而被拒绝,毕某为此拒签协议搬迁入住。
三、当地落实督查建议的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长兴县政府研究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明确包案领导,约谈信访人,把合溪水库规划建设要求和拆迁安置政策讲清楚,促使其接受政策安置方案;同时,注意通过人文关怀等方式,打开其心结,促使其息诉息访。二是针对其他信访人,制定一案一策化解措施,使群众能够接受补偿政策规定和安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