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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事项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李某某信访事项督查情况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日期: 2014-12-12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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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8日,国家信访局会同国土资源部、农业部组成督查组就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李某某反映的问题,通过与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座谈、查阅资料、查看现场、与信访人见面等方式进行了实地督查。

一、基本情况

李某某,男,巴中市巴州区人。

信访人主要反映,1992年原巴中市经济开发区南坝管委会征用红星村二社耕地少批多占,补偿安置不到位;检举红星村二社原党支书晏某某、原主任夏某某倒卖承包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4000多万元;红星村二社账务未向群众公示;要求解决其子女参与红星村二社集体资产分配。

二、核查情况

(一)关于红星村二社土地征用少批多占及补偿安置不到位的问题。经核查,此问题已于2010年-2011年经巴州区国土资源分局、巴中市国土资源局和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处理、复查、复核终结。三级国土部门调查认为:1995年6月原巴中市经济开发区南坝管委会与原红星村二社签订了《土地统一征用协议》,约定补偿标准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1800元∕亩的20倍计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当地按协议约定补偿标准足额兑现了所有补偿费用。1995年10月,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复(川府函〔1995〕397号)统征红星村二社集体土地,被征地单位农民转为非农业人口,撤销合作社建制。

(二)关于原红星村二社党支书晏某某、原主任夏某某倒卖承包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4000多万元的问题。经核查,2004年2月27日,巴中市纪委牵头,联合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对该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调查认为原红星村二社党支书晏某某、原主任夏某某倒卖承包土地造成经济损失达4000多万元的情况不实。但二人在担任社、村干部期间,存在多处领取工资、资金及补助等违纪问题,已经予以追缴并返还给村经济组织。同年7月,调查组召开群众大会对调查处理情况进行了通报。

(三)关于原红星村二社账务未向群众公开的问题。经核查,2004年巴中市、巴州区联合调查组调查核实情况时,将该社12年财务收支逐笔抄录张榜公示了三天。该社撤销合作社建制后,专门成立了两个工作小组(集体资产管理小组、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组)负责处理相关问题,通过召开居民大会、党员干部和居民代表会议对财务进行了公示。

(四)关于解决农转非子女参与集体生产资料分配问题。经核查,信访人儿子于1988年10月21日因征地招工,农转非安置到原巴州镇建筑公司工作;女儿于1991年因土地征用农转非,1991年8月8日办理户口迁移手续。2001年,原红星村二社召开群众大会讨论形成了《巴州镇红星村二社土地征用后有关事项的处理意见(试行)》,按照该方案,其子女及其他一同农转非的人员均不享受集体资产分配。2008年至2014年间,经巴中市巴州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协调,多次召开群众代表会和听证会,并进行公开投票表决,信访人要求解决子女参与集体资产分配问题一直得不到通过。

三、当地对督查建议的工作情况

督查组针对当地在集体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督查建议。对此,巴州区表示:一是继续上门入户与信访人进行沟通交流,做好政策解释和情绪疏导工作。二是对集体资产分配问题,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将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依法按政策解决合理合法诉求,积极引导信访人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三是加强对原红星村二社集体资产管理小组、遗留问题处理工作组的监督和管理。

注:2015年2月4日,四川省报来后续办理情况。一是巴州区组织农业、住建、国土等部门组成工作组先后3次与信访人面对面交流,听取和梳理信访诉求,并进行了政策解释和答复。二是对集体资产分配问题进行公开评议。2015年1月21日,巴州区东城街道组织化解工作组和原红星二社历届社长、老党员和群众代表、律师等20人召开核查评议听证会,参会律师从法律角度就分配方案和信访人诉求合法性发表了意见,参会群众同信访人进行了交流,会议对分配方案是经群众讨论通过的事实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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