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访局-国家信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国家信访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 日期: 2026-01-30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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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8号,邮政编码:100017,联系电话:010-68016736)。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紧密结合信访工作核心职责,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信息发布与管理,强化能力建设,提升服务水平,有力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持续强化主动公开。以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为载体,深入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李文章同志在《人民日报》、《学习时报》、《人民政协报》等接受访谈、发表署名文章,持续推动全国信访系统抓好贯彻落实。组织“最美信访干部”宣传活动,积极宣传报道信访系统先进典型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感人事迹,充分展现新时代信访干部良好精神风貌。

(二)持续规范依申请公开。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10件,较2024年度(1298件)下降68.4%。在处理群众申请过程中,坚持法治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加强主动沟通工作,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告知,努力满足群众相关信息需求。同时,进一步加强渠道引导,对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反映个人诉求以及查询相关信访信息的,积极引导群众通过相应法定渠道解决问题、获取信息。

(三)持续提升政府信息管理。强化保密意识,按照相应工作机制加强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公开信息审查,严格规范各类政府信息的制发、审核、公开等流程,确保信息的权威性和准确性。细化完善主动公开事项主体、方式、渠道和责任,更新主动公开目录,并及时动态更新,切实做到法定公开事项公开到位。研究制定信息公开期限和定期清理制度,加强日常巡检,做好对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相关信息及时清理工作。

(四)持续加强政策解读。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三周年宣传,在《人民日报》、《法治日报》等主流媒体刊发综述,依托新媒体矩阵加强报道转发,集中宣传条例实施三周年以来取得的突出成效。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开设“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系列专题专栏,着力宣传基层信访部门推广运用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和工作指南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工作部署、经验成效,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反映诉求、解决问题、依法依规维护自身权益。持续推出“县委书记谈信访问题源头治理”、“新时代‘枫桥经验’典型案例征集展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进行时”等系列专栏,充分展示基层化解矛盾纠纷的主要做法、成效经验。

(五)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着力加强对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新媒体平台管理,不断提高全国信访系统各类宣传平台的协作能力,打造聚合发声、协同高效的新媒体矩阵。2025年,局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稿998篇,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265篇,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持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06

4

0

0

0

0

4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0

0

0

17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8

0

0

0

0

0

8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58

0

0

0

0

0

158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7

0

0

0

0

0

37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71

3

0

0

0

0

174

2.重复申请

14

0

0

0

0

0

1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

0

0

0

0

0

2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1

0

0

0

0

2

(七)总计

404

4

0

0

0

0

40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9

0

0

0

0

0

19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2

1

115

0

128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国家信访局在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宣传、教育引导群众通过法定渠道反映诉求和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性针对性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国务院办公厅在法规公开、办理引导、回复告知等方面新部署新要求相比仍有差距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部署要求,结合信访工作实际,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一是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目录的细化和更新,聚焦群众关心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结合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推动相关配套文件的公开与解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三是清晰界定依申请公开渠道和信访渠道、法定办理渠道的区别,引导群众依法依规行使权利、维护自身利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国家信访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