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访局-国家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国家信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 日期: 2025-01-28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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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8号,邮政编码:100017,联系电话:010-6801673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政务公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积极推进主动公开、政策解读、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有力服务国家信访局中心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通过国家信访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平台,持续宣传解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有力宣传全国信访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动态和举措。会同主流媒体,加强《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两周年、信访工作法治化专题宣传力度,开展“着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信访局长访谈”专题宣传活动,对部分工作成效突出的省级信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网络访谈,介绍亮点经验。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98件,较2023年度(358件)上升262.6%。从申请内容看,七成以上为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查询信访信息和申请本机关不掌握信息的占比仍然较高。在处理各类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过程中,我们主动加强沟通,认真确认申请内容,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答复,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同时,做好解释宣传,对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反映诉求的,积极引导通过法定渠道解决。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加强保密审查,规范制发、审核、公开等流程,确保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无误、无失泄密风险。对国家信访局网站政府信息加强管理,及时清理规范,强化动态更新,方便群众查询和了解。

  (四)政策解读方面。进一步完善解读机制,切实提高解读质效。局主要领导同志带头垂范,在《旗帜》、《人民政协报》、《学习时报》和《民主与法制》周刊等报刊杂志上发表最新理论研究成果,深刻阐释党的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深入解读信访工作法治化。在国家信访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设“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专栏,大力宣传各地区各部门推广运用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和工作指南,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工作部署、典型案例,进一步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五)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持续加强国家信访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头条号等平台管理,不断提升平台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2024年,国家信访局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600余篇,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300余篇,先后刊发的“贯彻全国信访局长会议精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进行时”等9个系列专栏,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响热烈,取得良好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90

8

0

0

0

0

129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0

0

0

0

0

0

2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51

1

0

0

0

0

15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35

0

0

0

0

0

13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967

7

0

0

0

0

974

2.重复申请

15

0

0

0

0

0

15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293

8

0

0

0

0

130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7

0

0

0

0

0

17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6

0

587

0

59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国家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有序开展,各项措施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对照国务院部署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在信访工作法治化深入宣传、群众依申请公开教育引导和全国信访系统有关工作人员政策培训等方面仍有短板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部署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大《信访工作条例》和信访工作法治化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多种途径公开推广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和相关领域“导引图”,引导群众依法依规维护自身权益。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宣传,引导群众通过法定途径反映诉求解决问题。三是适时组织全国信访系统有关工作人员培训,加强业务指导,不断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和服务群众本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国家信访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