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访局信息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应届毕业生公告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 日期: 2024-03-04 来源: 国家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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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国家信访局信息中心2024年度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介绍及招聘岗位

       国家信访局信息中心是国家信访局直属事业单位,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8号。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全国信访系统信息化规划、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负责编辑、出版、发行《人民信访》,负责为网上信访业务提供工作支撑等。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三、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须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部队院校学生),一般应在2024年7月底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修课程全部合格。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政治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有志于党的信访事业。

       (三)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

       (四)年龄要求:

       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京外生源符合在京就业落户有关规定;京内生源应在入读高校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2. 涉嫌违纪违法正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有结论的。

       3. 受过学校或院系处分的。

       4.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 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含在影响期内)的。

       6.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其他情形。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3月17日(周日),逾期不予受理。

       2. 报名方式:登录国家信访局官网下载并准确填写《国家信访局信息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将填写好的电子版报名表和个人简历,以“招聘岗位+姓名”为邮件主题及附件名,发到互联网邮箱gxrsyc2@mail.gjxfj.gov.cn。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待收到初审通过的邮件回复后,将打印好已签字的纸质《报名表》,与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个人简历、已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加盖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就业推荐表、奖励证明材料等(上述所有材料均只需提供复印件),于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以邮戳为准)以邮政特快专递形式寄至北京市1706信箱国家信访局人事司人事一处。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对寄送材料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审查的报名人数不足3:1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并在国家信访局网站上公布。上述材料除本人要求外一般不再退回。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在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笔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参加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在北京市。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需本人回复确认参加笔试。在笔试现场告知考生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规则。

       (四)面试。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各招聘岗位1:5的比例差额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有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面试前,考生应携带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原件以供资格复审。

       (五)确定人选。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的比例合并计算综合成绩,按照1:2的比例差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进行,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其他原因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候选人空缺,经用人单位研究,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也可不再递补。考察时,一般到考察对象所在学校进行考察,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必要时进行延伸考察。考察对象在国家信访局有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考察前须主动报告。

       (七)公示。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国家信访局官网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公示期满无问题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公开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京外生源办理进京落户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福利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可视情解决住宿问题。符合要求的京外生源按规定程序落户北京。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所涉及各类考试,均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二)进入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应聘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将采取电话或邮件形式通知,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需特别注意接听“未知号码”来电);未进入相应环节的,不再逐一通知。如因考生原因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三)公开招聘期间,应聘人员严格遵守统一规定的招聘程序,服从相关安排,遇有疑问本人可发送邮件咨询。咨询邮箱:gxrsyc2@mail.gjxfj.gov.cn。

       八、纪律要求

       (一)严格按照公开招聘规定的要求和程序开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对违规者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或弄虚作假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直接取消继续参加招聘的资格,并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工作由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监督邮箱:jiguanjw@mail.gjxfj.gov.cn。

       本公告由国家信访局人事司负责解释。

       附件:

       1.国家信访局信息中心2024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2.国家信访局信息中心2024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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