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信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国家信访局门户网站 www.gjxfj.gov.cn 日期: 2024-01-31 来源: 国家信访局

【字体:    【打印本稿】 【关闭】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信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8号,邮政编码:100017,联系电话:010-6801673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信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聚焦重要会议、重点工作、典型经验等,协调主流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全面展示信访工作取得的新成就、新进展。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设“新时代‘枫桥经验’典型案例”、“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进行时”、“县域信访工作新观察”等专题专栏,以各地区先进做法、典型经验辐射带动全系统信访工作。在来访接待场所显著位置张贴信访法治化“路线图”、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摆放宣传手册,加强信访工作法治化宣传,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8件,较2022年度(190件)上升88.42%。从申请内容看,以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查询信访事项办理、反映个人诉求的占比仍然较高,申请不属于国家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占比近1/3,重复申请、多次寄送信访信件的情况依旧存在。具体办理中,我们注重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积极回应诉求,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本机关不掌握的情况,耐心解释法律规定、积极做好公开指引。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批程序,在强化公开信息内容管理的同时,进一步落实保密审查制度,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原则,制发司(室、中心)对需要公开的信息首先进行保密审查,信息发布前请保密部门作进一步审核,有效排除泄密隐患和风险。

  (四)政策解读方面。局主要领导同志带头示范、主动发声,在《求是》、《学习时报》等发表最新理论研究成果,深刻阐释党的群众工作和信访工作,深入解读信访工作法治化。持续加强《信访工作条例》宣传解读,组织开展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在微信公众号开设“《信访工作条例》宣传”、“《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年来”等专栏,集中宣传各地区学习贯彻成果。与法制日报社联合开展“书”写《信访工作条例》和主题征文活动,以全媒体方式、大众化语言、艺术化形式,持续推动《信访工作条例》学习贯彻落实落地。

  (五)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的通知》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每季度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重点对安全性、实用性、信息更新、互动回应等方面加强检查,2023年度各季度检查结果均为合格。全年门户网站发布信息1839条,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459篇,头条号发稿228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47

11

0

0

0

0

35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

0

0

0

0

0

2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

0

0

0

0

0

6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00

2

0

0

0

0

10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04

1

0

0

0

0

10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0

0

0

0

0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92

8

0

0

0

0

100

2.重复申请

14

0

0

0

0

0

1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33

11

0

0

0

0

34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0

0

0

0

0

0

2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38

0

38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国家信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各类信息主动公开的力度不够大;二是依申请公开信访化的倾向比较严重;三是业务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公开提醒,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充分开展政策解读和宣讲,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二是以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为契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宣传,引导群众通过法定渠道反映问题解决诉求,减少依申请公开信访化的情况。三是对各司(室、中心)政务公开工作相关人员加强业务培训,切实增强公开意识,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国家信访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010090030030000000000000011100001212332268